东海 | 主动延伸触角办好案中案 助力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
2018-07-13 09:13:00  来源:

   “检察官叔叔阿姨们,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爸不可能把抚养费给我,谢谢你们。”2018年7月2日,未成年人小杰(化名)再次收到其父亲支付的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后如是说。这是东海县院未检科在试点工作以来,主动延伸触角,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线索办理的首例成功帮助索要抚养费案件。

  未成年人小杰,16周岁,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因在审查起诉期间,其认罪态度较好、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东海县院未检科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之前的几次帮教考察中,未检科检察官了解到小杰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其跟随母亲生活,小杰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表示以后会好好学习,回报家人。但在今年4月初的帮教谈话中,其向检察官反映,其父亲已经好几个月没按时给他支付抚养费了。小杰说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父亲每月支付小杰2000元抚养费,但由于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小杰父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其继母因此不让再继续支付小杰抚养费。小杰目前已无法联系上其父亲,生活逐渐陷入困顿,其也滋生了到法院起诉父亲的想法。获悉这一情况后,未检科检察官向小杰普及关于索要抚养费的法律知识,并让小杰安心学习,其他事情检察官会尽力帮助他的。随后,检察官和小杰的父亲取得联系,从法律和亲情两面入手对小杰父亲进行劝说,一方面通过亲情感化希望他继续支付抚养费,另一方面也向其表明如果他确定不再履行抚养义务,检察院将坚决支持小杰向法院提起索要抚养费诉讼,维护小杰的合法权益。小杰父亲听后也有所触动,但顾及现任妻子仍明显有心理负担。检察官表示希望其做好家庭内部协调工作,如有需要也可以帮助从中做工作。此后检察官多次与小杰父亲沟通,同时做好小杰的安抚工作,最终,小杰父亲同意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将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小杰,小杰的生活压力得以缓解。 

  这是东海县院未检科在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以来,首次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争端,既是对试点工作的一项创新,也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未检科将继续对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抚养权等法庭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