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季度,赣榆区检察院针对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建立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通过事前防、事中管、事后评,有效减少问题的发生,4-5月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案件的比例较一季度下降79.1%,问题个数下降78.8%,实现了业务部门办案质量和案管部门评查质效双提升。
一是认真开展事前防。对一季度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作成多发、易发问题清单,利用小课堂对问题清单进行解读,提高办案检察官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共制作问题清单2期,提醒问题69条,开设案管小课堂2期。二是及时开展事中管。为防止案件质量问题事后无法整改导致瑕疵“污点”“洗不掉”的现象,案管部门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监管,一旦发现错填、漏填、文书制作不规范、文书不及时上传等问题,立即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一对一预警”,提醒检察官及时修正,既有效减少问题发生,又避免了案卡跨月无法修正、问题无法整改的问题。共对31个问题向6名检察官提出监管意见。三是扎实开展事后评。为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该院不仅对应评案件做到应评尽评及时评,而且在省院要求的基础上自我加压、有意识扩大评查案件的范围。1-5月共评查案件285件,占已结案件的71.4%,应评案件63件全部、及时进行了评查。为保证评查工作质量,建立了应评案件办结后1周内、其他案件办结后1个月内上传检察内卷的制度。注重问题的整改,建立了评查通报会制度,已召开联席会2次,把评查发现的问题、办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业务部门解读研讨、分析讲评,现场解答办案检察官的提问,在和谐的氛围中推动问题的解决。目前,评查发现的平均问题数只有0.23个。
(编自市院案管处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