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美丽城乡建设 赣榆检察一纸建议书搬走小区7万吨“垃圾山”
2018-06-12 09:56:00  来源:

 近日,居住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小荒社区的老崔高兴地告诉检察干警,倒在小荒社区南侧地头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走了,这下可以还老百姓一个健康、干净的生活环境了。

  2018年2月下旬,赣榆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青口镇小荒社区南侧地头处堆放大量生活、建筑垃圾,7万余吨垃圾占地约50亩,形成一个3米多高的“垃圾山”。经了解,自2017年9月以来,因晨兴垃圾焚烧公司设备检修,每天只能接收处理赣榆区少量生活垃圾,其他两个垃圾填埋场因一直未通过验收而不能使用,导致大量垃圾无法及时处置而滞留当地。小荒社区南侧的临时堆放垃圾场地,由于长期露天存放,未进行任何无害化处理,致使现场恶臭弥漫。每逢雨天,次生污水严重污染周边土壤、河流及地下水,孳生病媒生物,给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经初步核查后,赣榆区检察院遂依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向区城管局、环保局、青口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职责,立即制止在该处继续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并将已倾倒的垃圾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生态环境,避免次生态危害及二次污染。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后续跟进监督工作,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出动车辆160台次对小荒社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同时,检察机关联系区创卫办,进一步夯实城区规划各包联单位的片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并扩大此次整改成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污染环境事件,还人民群众干净、安全、放心的宜居环境。

  5月中旬,检察机关经过实地勘察,涉案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环境得到修复,效果十分显著。该份检察建议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维护了美丽城乡建设,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自2018年初,赣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创造性地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出台了《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办法》,并联合区纪委、监察委、法院、法制办、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出台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两法衔接”协作配合、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和受理等系列文件,分别就工作联动、联系会议、案件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监督告知、案件专业咨询协作等制度作出详细规定,形成整体司法保护合力,共同守护赣榆的青山绿水,共同净化、亮化、美化赣榆的“公益大家园”。(臧明宏 柏岩)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