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被害人利益 在审查起诉环节有效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2018-06-07 09:37:00  来源:

   4月3日上午,海州区检察院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同时也是信访人徐会友从承办检察官手中接到3万元救助款,徐会友在表示接受承办检察官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对检察机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做法表示感激,并承诺以后不再为此事到任何部门去信访。至此为期将近一年的信访案件圆满结束。

  案件基本情况:2016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郑留平(男,44岁)在海州区板浦镇小楼村一组自家旁边,因地界问题同邻居徐会友(男,71岁)发生冲突,两人倒地时徐会友左肋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郑留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事拘留,该院于同年9月5日被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自2016年9月不批准逮捕以来,徐会友和家属每周三都会到该院上访,要求追求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且情绪激动,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一待至少半天。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更是一直不断来访,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承办检察官在详细了解整个案情前后背景后通过三个举措,妥善处理了该起信访案件。一是“案件求精”。为查清事实,该案先后退查两次,期间,承办检察官向侦查机关出具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并主动参与到该案的补充侦查中,通过现场走访,调取证言、专家咨询、侦查实验的方式开展侦查,经过多次案件讨论、本院汇报、上级院请示,穷尽了所有方法后,最终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二是“沉心倾听”。在审查案件同时,承办检察官做到耐心接访被害人,及时疏导徐会友及家属反复出现偏激情绪,在用通俗语言释法说理时着重围绕维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叙述,被害人逐渐放下对抗情绪,上访次数由每周一次变成一月一次,后改为听承办检察官电话通知,有效确保了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三是“全面救助”。在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前,考虑被害人徐会友身患残疾,经济困难,受伤后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等情况,为了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信访人的生活困难,承办人与控申部门及时对接,向院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承办人从邻里关系、老人权益方面为切入点做通了不起诉人郑留平的思想工作,郑留平愿意主动掏出1.5万元补偿徐会友。 

  通过努力,徐会友终于改变起初的赔偿20万元请求,拿到3万元救助款的同时也接受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至此,该起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案结事了。2018年度1月以来,承办人通过该方法主持刑事案件和解3件,均得到有效处置,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