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效途径,以集中化解涉法涉检矛盾纠纷为重点,严把“协调配合、关口前移、规范接待、信访化解” 四道关口,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和防范。截至目前,无涉检信访积案,连续4年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记录。
一、严把协调配合关。一方面,加强内部配合。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三检察长信访接待日、检察长批阅信访案件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领导对信访维稳工作“不失控”“重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化解”的工作原则,确立从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到包案领导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形成检察长总负责、主管领导直接抓、控申部门牵头抓、承办干警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涉检信访案件处置方针。另一方面,做好外部联合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府、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集体信访、群体信访、突发重大信访坚持随时上报、及时续报,确保掌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和最佳时机。
二、严把关口前移关。一方面,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所办案件全部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并根据执法办案风险大小,严格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级风险评估预警职责。对不立案、不起诉、不批捕、不抗诉、撤案等重点案件,对可能引起集体访、群体访、突访的事件,对可能造成进京赴省越级涉检信访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列入风险评估预警重点范围,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另一方面,畅通信访维稳工作渠道。稳步推进集控告、申诉、举报、投诉、查询等于一体的控申接待窗口“阳光检务”,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渠道。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基层下访、巡访和联访,力促检察工作“接地气”“入民心”。通过设立乡镇检察室、“电子商务检察联络室”,聘请全国乡贤、十九大党代表、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检察员”,实现检力下沉,密切检群互动,拉近检群关系。推动检察机关“五进”工作,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公益诉讼、关爱留守儿童、青少年维权、预防犯罪等活动,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严把接待规范关。一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信访接待理念。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控申接待作为了解民情、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服务窗口和重要工作。加强接访工作的程序性,确保所有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另一方面,注重规范接访行为。接待干警要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对信访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凳子相请、一杯热茶端上、一腔热血办事”,确保达到“待人以情动人悦人心,解答以法服人顺人心,调处以诚感人得人心,结案有据可查正人心”的工作效果。
四、严把信访化解关。一方面,实行换位思考法。设身处地的站在信访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切实维护信访人核心利益,力争在第一时间告知来访人的权利,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时限。在接待初次信访中,注重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中梳理要情、捕捉信息,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尽量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最后一公里”,避免演变为重复信访。对弱势信访人,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对情绪激动信访人,及时启动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答复等快速办理机制,迅速制定解决方案,拿出解决措施,稳定信访人的情绪;对无理纠缠信访人,注重运用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违法上访的处理规定,做好说服解释息访工作。确保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及时分流,归口办理,跟踪督促,一时解决不了的,给予办理期限,答复时间,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尤其是虽已息诉罢访但可能出现反弹的案件,随时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防止再访复访,确保息诉罢访工作质量。对回访中发现信访人出现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尽力落实到位,彰显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