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院多管齐下引导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
2018-04-24 09:12:00  来源:

   东海县院对去年公诉案件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积极反思,在查找问题、总结教训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在前期取证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给审查起诉工作带来难度,甚至影响后续办案质量。东海县院公诉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多管齐下,引导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

  一、利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 

  1.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全面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制度,针对案件及案情实际和特点,积极提出侦查方向、补充、固定证据等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证据的全面搜集与完善固定;依邀请派主要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对案件侦查取证的方向进行商讨,提出建议,引导完善证据。一季度公诉科提前介入案件3件,陈某、陈某钰等33人销售假药案,经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案件经过侦查迅速移送至检察院。 

  2.利用案件办理程序,补充证据。利用退查提纲、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常态化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不仅要收集对定罪有影响的证据,还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以及其他与量刑有关的各种证据,确保最大程度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正确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孙某亮挪用资金案中通过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对孙某亮身份信息、挪用资金去向等关键的定罪量刑证据进行了调取。 

  二、完善预审查机制,设置证据审查前置“防火墙” 

  1.严格审查制度,扎紧案件受理关口。受理的取保候审案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稍有欠缺的通知补充完善证据后方可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者明显不构成犯罪的退回公安机关,2018年一季度公诉科共受理预审查案件131件,其中证据材料不足的案件为85件占预审查案件的近65%,经预审查视补充证据情况再决定是否录入系统,倒逼公安机关全面严格搜集案件证据。 

  2.及时反馈案件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对上述存在问题的85件案件列出具体问题,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通过与办案单位承办人一对一的交流沟通指导,明确案件整改意见和方向,有的放矢提高办案质量。并通过对第一季度受理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罗列出存在问题的案件数、存在问题的种类及在取证中的注意事项,集中反馈给法制部门及其分管领导,从而对公安机关的案件质量把关提供具体参考。 

  三、依托“一堂一审”两课堂,提升侦查干警取证能力 

  1.通过政法大讲堂,提升侦查干警专业能力。2018年4月13日,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红梅为东海县公安局部分侦查人员作了题为《公安机关取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专题授课,对近两年来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从侦查取证的总体原则和要求、侦查取证存在的问题及提高办案质量的几点建议三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讲解,指导提升公安干警的取证专业能力。 

  2.组织旁听案件庭审,查找证据等方面不足。公诉科在疑难案件的讨论和庭审过程中,比如顾修刚、张刘刚等7人开设赌场案件庭审中,公诉科邀请了公安办案干警参加,通过直观感受案件审理过程,尤其是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等,直观认识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搜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学习如何更严格全面的搜集证据,形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条,达成共识,从而更直接具体地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