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由于老年群体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更容易上当受骗,针对老年群体的侵财案件频频发生。2016年至今,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侵害老年人犯罪案件163件173人,案件涉及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种类型,对老年群体晚年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通过分析此类案件,发现骗取老年人钱财类犯罪手段多样,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利用老人情感弱点,大打情感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独自居住、无人照料等现象日益严重,一些老年人情感上具有产生较强的孤独、寂寞感,渴望有更多关怀和情感认同。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的情感弱点,通过与老年人聊天,倾听老年人需求,请老年人参加讲座、聚会、旅行,在感情上得到老年人的认同、信任,使老年人降低防范意识,继而上当受骗。例如在赵春雨非法集资一案中,赵春雨利用其注册成立的“老顽童户外运动俱乐部”这一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通过组织老年人娱乐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并时常组织会员免费外出旅游、举办“金婚银婚”“老顽童舞动港城”等文娱活动,在博取老年人的好感和信任后,再向老年人推荐各种形式的投资项目,实现其非法集资的犯罪目的。
二是以养生、治病为幌子,通过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老年人群体对身体健康的关注度提高,更加注重养生。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状态,通过开办免费讲座、假扮专家会诊等手段,让老年人对自己的健康产生怀疑同时夸大其所售保健品、普通生活用品的功效,让众多老年人上当受骗,高价购买所谓疗效出众的假冒、无效、无批号的保健品、普通生活用品。如海州区院办理的孙海远诈骗案中,孙海远等人从批发市场购买普通铁锅后,通过向老年人大肆宣传该锅具有治疗疾病、保健身体等虚假功能,通过欺诈手段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卖给老年人。
三是通过小恩小惠、消费返利等形式,放长线钓大鱼,骗取老年人钱财。近年来,犯罪分子为最大化骗取老年人钱财,经常利用部分老年人爱贪小便宜,防备心不强、易于哄骗等特点,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如在被告人赵春雨宣传的生态大米项目中,会员每购买一份大米须交现金2400元,期限为一年,期间每月返还现金200元还免费赠送大米10斤,一年下来,可免费领取120斤大米。通过这种方式,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在老年人尝到甜头放松警惕以后,赵春雨便开始推介茶叶、排毒仪等高价物品,很多老年人为此投入了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养老积蓄。
四是通过封建迷信手段,骗取老年人钱款。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急于摆脱病痛折磨、对神灵存在敬畏恐惧、祈求神灵庇佑等封建迷信思想,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进行宣传造势,装神弄鬼骗取钱财。如连云区院办理的王建诈骗案,被告人王建先后7次冒充德高望重老中医给其同伙假扮的病人当街看病,由其他同伙假装围观并宣传“老中医”效果好,在围观的老年被害人产生信任后,“老中医”对老年人提出家中近期将有灾难,以破财消灾方式骗取老年人金首饰等财物。
骗取老年人钱财类犯罪案件频发,给社会带来新的养老难题,极大的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对此,检察机关建议织密多重保护网,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
一是加大对犯罪打击力度,在发挥刑事惩治防范功能上下功夫。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严格适用关于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司法解释,加大赃款追回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注重类案分析,将对老年人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定期梳理,发布类案指导,规范证据审查规则,加强刑事指控;同时加强对个案宣传力度,对于在当地涉众广、影响大或新型案件,及时发布案件诉讼信息,扩大知情面,最大程度上发挥刑事预防功能。二是完善社会关爱老年人机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协作配合的关爱机制,将老年人纳入社会重点关爱对象,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利用好社区的老年人休闲健身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大学、老年课堂等平台,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弥补老人心理需求和情感缺失,倡导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共同为老年人创造更安全、放心、舒适的养老环境。三是加强老年法制宣传,在老年人被骗预防实效上下功夫。加大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便于老年人接受、吸收的方式,着重在广场、菜场等诈骗老年人犯罪高发地段和场所进行教育宣传,提高老年群体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加强对重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其对该类犯罪行为的警觉意识,及时提供相关案件线索。
(编自连云区院、市院公诉处、侦监处、海州区院、东海县院、赣榆县院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