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规范办案流程,近日,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公安分局、连云港港公安局、徐圩新区公安分局召开会议,联合签发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办法》、《关于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办法》。
该两个工作办法全面规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内容和方式、程序和期限;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和要求、时间和形式等工作内容。会议中,连云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江黎黎对两个工作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还和公安机关就2017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表示在2018年的工作中将通力合作,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
连云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机制。日前制定的两个《工作办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衔接配合,提高工作质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