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 | 检察长张立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作关于渎职犯罪与容错纠错法律知识讲座
2017-11-23 14:45: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改革创新,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容许失败,营造出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在当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少数领导干部开始信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所谓官场哲学,决策办事不敢担当、明哲保身,甚至遇事退缩、回避问题。“鲁莽的变革是危险的,但更大的危险在于盲目保守。”“容错机制”的推出,就是旗帜鲜明地将改革失误与渎职犯罪区分开来,对于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偏差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杜绝随意入罪;从而纠正改革者的认识误区,消除其心理负担,增强改革责任感和紧迫感,轻装上阵、甩开膀子、大胆探索,将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1月17日,灌南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作了关于渎职犯罪与容错纠错的法律知识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认可。  张立检察长从渎职犯罪性质及构成、渎职犯罪与工作过错区分规则、如何把握好优惠政策使用尺度这三个方面进行讲解,进一步明晰法律规范,明确履职底线。在第一个方面,主要讲解了渎职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渎职犯罪存在的三个显著特点;在第二个方面,主要讲解了渎职犯罪与工作过错区分规则,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看是否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看是否是出于勤政还是懒政和看是否盲目决策还是科学决策三个方面去区分;在第三个方面,主要讲解了如何把握好优惠政策使用尺度,主要讲解了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土地投资建设后续监管,政府制定优惠奖励政策落实和强化政务公开四个方面。

  县委常委扩大会强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为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等各项重点难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保障。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