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来到赣榆检察院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三年多,先是在反贪作书记员,今年年初院里科室调整来到民行工作。在体验完全不一样的工作的同时,也正好赶上院里进行司法责任制改革。
如果按照司改前的相关制度,工作满两年,经过培训会被任命为助检员,之后工作到一定年限会被任命为检察官。而实行司改以后,完全不是这样了。现在的员额检察官,是差额选拔出来的。在成为员额检察官以后,还要接受严格的考核,实行淘汰制。这极大地调动了员额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充满了竞争,对工作的自我要求不仅仅是完成,而是要争取比别人更好、更快地完成。实行员额制要求检察官独立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这使得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增强了责任心,保证了办案质量。
作为一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在的工作环境也跟员额检察官一样充满了竞争和挑战。现在新进的人员,仍要从书记员做起,但是跟司改前不一样的是,如果自己不努力工作,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将永远就是一个梦想。来到民行科,我尽快熟悉了民事行政检察的各种案件类型,熟练运用办案系统,学习民事行政检察相关法律法规。虽然作为一名检察辅助人员,没有独立办理案件的资格,但是我仍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种案件,认真向员额检察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