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3月初,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率先上线运行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简称“案管机器人”),并迅速开展推进工作。
“案管机器人”作为专业化的电子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具有冷静、客观、全天候、智能化、专业化等特点,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案件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分为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全力保障、绩效考核、分析决策、诉讼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七个模块,将在上线运行后逐一推进。新平台通过自动比对实现了办案程序出错自动预警、全程监控、自动统计及分析数据等智能化功能。
为尽快推进和适应新平台中“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模块”的应用,该院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孟凡之任小组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在侦监、公诉、自侦等主要业务部门各选任2名案件质量评查员担任小组成员,在大数据应用平台上线运营初期,试点小组工作成员负责登陆平台试运行操作,并于每日下午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完善、改进平台的建议统一汇总至试点工作小组专人处,试点小组每天下午固定时间召开交流研讨会议,保障平台在最短的时间内度过适应期。
3月2日下午,该院召开试点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介绍了“案管机器人”的基本情况,根据省院统一工作部署,明确试点工作思路,分解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各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协调好日常业务工作和初期试点工作,以便全员合理分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工作要依靠各部门齐心协力,试点小组要带着问题思维积极尝试,及时发现问题、优化提升,保障平台能够顺利上线运行。”该院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