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2月22日上午,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召开座谈会暨签字仪式,就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行深入探讨,并共同签署了《关于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实施意见》。连云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孙晓兵、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出席会议并讲话,两单位刑事办案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图1:座谈会现场)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及员额制办案模式的实施,提质增效成为今后办理刑事案件的重点目标。连云区检察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发现,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退查率高是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浪费司法资源的主要原因。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突出抓好取证固证关键环节,完善案件程序对接,该院由公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实施意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刑事案件的主体证据、主观方面证据、客体证据、客观方面证据、量刑情节证据以及案件程序等方面,明确了证据的内容要求和形式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取证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图2:连云区副区长孙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3: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双方就《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及初审、速裁程序、控制退查和撤案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广泛共识并作出制度性安排。孙区长和肖检察长分别讲话,就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落实意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最后,孙区长和肖检察长代表双方共同在《实施意见》上签字。
(图4:双方领导会签《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