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院首创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通过预防督查促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2017-04-14 15:11:00  来源:

 海州区院首创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通过预防督查促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为促进检察建议及时有效地在案发单位落地生根,海州区检察院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模式,切实加大预防督查力度,使检察建议在案发单位得到有效落实,取得良好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论证,为开展创新工作夯实基础。预防督查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创新,该院从对预防督查工作的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认真查找依据,科学分析论证,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一是统一对预防督查工作的思想认识。预防督查是是检察机关对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评价再督促其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围绕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着重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压缩职务犯罪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开展制度预防的一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创新。二是预防督查工作有据可依。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回访。因此,以开展预防督查工作到被建议单位了解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既是检察机关正常行使检察权,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责的延伸。三是预防督查工作确有必要。现实工作中,检察建议得不到有效落实,直接造成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不能堵塞,实质上造成了检察权的弱化。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势在必行 

 二、严格规范,深入开展创新工作。如何规范开展这项工作,全省乃至全国无从借鉴。通过深入研究,反复思考,该院出台了《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督查工作办法》,从预防督查工作组织、工作文书两个方面入手,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从四个方面规范了预防督查工作组织。从预防督查工作时间、预防督查小组人员构成、预防督查工作方式、预防督查内容等四个方面,详细规定了该项工作的开展。如规定预防督查的时间是在发出检察建议三个月后即收到回复2个月后进行,给被建议单位适当留下整改落实时间;二是自行配套文书规范预防督查工作。自制了预防督查通知书、预防督查情况反馈意见两种工作文书与该项工作相配套。预防督查通知书主要是告知发案单位督查组人员组成、督查方式、督查内容、督查时间,该文书通过机要件寄给发案单位主管纪检监察领导;预防督查情况反馈意见主要用于以书面预防督查方式开展预防督查工作后,及时将预防督查情况反馈给发案单位,客观评价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工作,指出其存在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加强开展的工作。 

三、互利共赢,凸显良好社会效果。2015年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先后对8个发案单位开展了预防督查工作,一方面推动发案单位出台、完善各项制度63项,使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质量,扩大了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取得了自我提升、单位欢迎、社会关注的多重效果。一是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更加积极有效。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其教育、制度、监督方面的问题会更直接,更明了,当发案单位面对这样一份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时,其落实起来有力、有效;同时,检察机关在组织预防督查会议时,邀请了上级主管单位、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加会议,建章立制、扎实有效的整改能够消除发案给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在单位召开预防督查会议,组织重点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也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检察建议切实可行质量更高。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对外的重要法律文书,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开展预防督查工作后,该院严把检察建议质量关,建立了由承办人、科长、办公室、分管检察长四道防线,对重大案件检察建议上检委会讨论,切实解决了内容空洞、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检察建议通病2015年度,该院向海州区锦屏镇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有3篇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三是检察机关在当地社会影响力更强。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共同参加预防督查会议,听取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汇报,翻阅工作台帐,参会人员当场点评,组织召开了8次预防督查会议,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致称赞,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