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戏里戏外
2025-07-28 09:55: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场舞台剧,三尺讲台,台上青、老两代检察官各司其职,演一出民法典宣传剧。

  在5月26日院里演出的这出舞台剧里,扮演母亲角色的是25岁的李萧珺。剧中,她饰演的角色是居住权受到侵害的后母。为扮演好这个角色,她温习了电视剧《我的丑娘》里母亲翠菊的角色,大学时她看这部电视剧,一边看一边哭一边骂王大春的薄情。这个剧她久久不忘,如今轮到她上舞台表演了,她希望也能达到这个效果,让台下的观众同情她或者是憎恶她的软弱,这样子民法典的宣传剧才是成功的。

  演绎的剧情由曾经办理过的案子改编:父亲去世时留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儿子必须保证让后母在该房屋中住到闭眼那天,儿子信誓旦旦地答应了。不久,儿子娶亲,两代人的生活观念发生剧烈冲突。从骂猫打狗开始,直到发展成婆媳之间的直接冲突。

  舞台剧的高潮部分有一句台词:“房本可没您名字,法律认的是产权证,不是死人说的话。”讨论剧情时,参演的检察官产生了意见分歧,有人主张让儿子说这句台词,有人主张让儿媳妇说。

  支持儿子说这句台词的检察官认为,所有家庭矛盾的初生,总有一位拎不清的家庭成员,剧中儿子就是这个角色。按照归责原则,由儿子讲这句台词正合适。支持儿媳妇说这句台词的人则认为,不管归责原则如何,家庭矛盾的本质是观念的冲突,冲突中因为隔着亲情和伦理的关系,总有一方要在家庭矛盾冲突中饰演恶人,儿媳妇演了恶人。为贴合角色,台词就该儿媳妇说。

  争论的话题便渐渐延伸至家暴起源的讨论,这样的争论让还是检察新人的李萧珺觉得很有意义。因此在角色和台词定下来后,她用力揣摩角色,希望可以演得真实。真实才有力量,真实才能带来讨论。

  距民法典颁布已经过了五年,各地都在创新民法典的宣传模式,创新的原因几乎都一样——传统的宣传效果不好。要把民法典里的内容化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于无声处浸润进听众的心。

  演出当天,当婆媳冲突爆发后,看剧的老年观众心有戚戚焉,两名老人的交谈声传进了检察官耳朵里。

  “我儿媳妇已经有意无意地骂狗,这不是个好兆头。”

  “这就是养猫养狗的好处,看吧,你都发现了预兆。”

  演出结束后,两位老人等着和检察官说话,让检察官再给她们讲讲法。检察官引导老人到“法律门诊服务台”前,开展一对一普法。

  检察官先念了法条“居住权人有权依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然后又转化了语言,“得设立一份合同,合同里得写明白让您居住”。

  这一次演出效果是前所未有的,不是演出结束人就散了,是看了演出的人等检察官普法,所有参演的人都很受鼓舞。

  演出结束后,检察官问观众们对舞台剧的看法,回答最多的答案是:“这个剧看得进去。”

  复盘时,“看得进去”这一点便加入了部门法治宣讲的工作要求中。

  在李萧珺看来,好的舞台剧必须用细节说话,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剧情设计没有一开始就刻意制造冲突点位。从儿媳妇挑拣“老柜子”开始讲起故事,老柜子其实是后母观念的体现。儿媳妇觉得老柜子丑,而老柜子对后母来说,却承载了往日的记忆。

  两代人的观念冲突该如何处理,剧中的后母未来又该如何生活?产生裂缝的亲情该如何修复呢?检察官不知道。

  不知道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故事的结尾,检察官问观众:“如果您是这个母亲,以后该如何在这套房子里生活?”看剧的人三五成群地讨论起来,气氛浓烈。

  “如果我们的剧能真正帮到一个人,我觉得就是莫大的幸运。做到了这一点,民法典的宣传才是真正走入了人心里。”李萧珺说。

  “我们知道民法典是社会的百科全书,可是好东西老百姓一定会爱会用吗?这个问题应该每一位法治宣传者都自问一次,然后给出自己的答案。如果觉得自己的宣传没能把好东西传进老百姓的内心,那就向党的光荣传统取经,学学苏区干部的好作风、好方法。”演出结束后,已经58岁的罗忠兰检察官向年轻检察干警传授她对宣传的体悟。

  罗忠兰年轻时,领导向她讲党的好作风、好方法时,曾说过一首江西兴国山歌,她听了一遍就记下了。她背给年轻的检察官听:“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

  当年她的老领导解释共产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就隐藏在这首歌中,“自带干粮、着草鞋、夜走山路”,到老百姓家里后讲的一定是老百姓的话。

  舞台剧的名字叫《遗嘱的余温》,意思双关,民法典保障老人的居住权,这是司法的温度。传输的手段也要“温”,不是冷冰冰地让你接受,而是把宣传转化进故事里,让每一个观众一边看一边说一边问一边讨论。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