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蓝天
2018-06-13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检察官阿姨一直鼓励我要热爱生活、实现自身价值,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身强力壮、精力充沛,正适合当一名军人去保家卫国。”翻开李明(化名)的日记,看到他的变化,关欢欢欣慰不已。

  关欢欢是周口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一名检察官助理,李明是她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当事人。

  2016年底,关欢欢所在的办案组收到一个移送审查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刚满16岁的李明参与该案被逮捕。但他仅到场参与,并未动手打人,情节并不严重,在这次故意伤害案中所起作用很小,可以认定为从犯。“年龄这么小,犯罪情节也不严重,如果正常程序批捕、起诉、判决,孩子最好的时光就毁了。如果拉他一把,或许能给这个孩子一个可期待的未来。”带着这个想法,关欢欢立刻开始调查、走访。原来李明刚刚考上大专,是一名在校学生,参加这次斗殴也属偶然,孩子的本质并不坏。并且,在案发后又积极和被害人家人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

  多方的调查结果,让关欢欢心中有了底。为了最大程度减少这次犯罪对李明的不良影响,帮助他更好地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关欢欢和案件组的检察官们经过多次讨论和汇报,最终对李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重回校园的李明处于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关欢欢经常和他电话、信件沟通,鼓励他走出阴影,树立信心,努力学习,实现价值。李明则每天坚持记日记并寄给检察官,也是从日记中,关欢欢得知李明逐步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人生方向。

  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监区内交叉感染,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影响,周口市检察院秉承认真排查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政策的要求,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挽救的未成年人,仅2017年,全市就有23名涉罪未成年人和李明一样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该23人在考验期内均表现良好,得到了学校师生和社会的认可,学习取得进步、生活有了信心,他们像重新插上翅膀的折翼天使,重返蓝天。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