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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2022-07-07 08:48: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2013年至2015年间,赵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利用其创办的老顽童俱乐部向社会公众招收会员,向会员推介茶叶、大米、排毒仪、源头康胶囊、老年公寓床位、境外网络投资项目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97余万元,其中已归还2600余万元,尚有590余万元未返还的事实;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股票、海南房产等形式集资诈骗人民币298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连云区检察院对被告人赵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以赵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检察官提示:犯罪分子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犯罪手段,本案犯罪嫌疑人盯上了老年人这一群体,抓住老年人易上当受骗的几个痛点,一是施以小恩小惠以获得信任,提升了部分老年人的参与度。殊不知,你看上的是犯罪分子的利息,犯罪分子看上的是你的本金。二是以老年人最感兴趣的三大课题“健康、养老和投资”作为集资项目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为了让老年人相信,犯罪分子组织带队参观时,跑到别人开的养老院里虚张声势,实为偷天换日,所以当你陷入犯罪分子的骗局时,你所看到的,都是犯罪分子让你看到的。三是故弄玄虚,虚构一些高端投资项目,超出你的认知范畴,实施降维打击。所以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和场景,要存一点敬畏之心,不能盲目自信,可能犯罪分子正在利用这些你不熟悉的领域和场景来控制你,对你实施不法行为。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最好让家人把关,多向懂行的专业人士咨询,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支持并配合司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