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玫玫(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玫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邓玫玫利用担任灌南县李集乡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职务犯罪案件】连云港市检察院依法对邓玫玫(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1-07 15:51:00 来源:连云港市检察院
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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