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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决】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龚喜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2019-10-28 08:50:00  来源: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22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龚喜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龚喜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