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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主任辛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9-05-15 09:46: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5月13日上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原主任辛华(副处级)受贿一案,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辛华利用其担任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东海县城乡建设环境整治指挥部旧城改造分指挥部副指挥长、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登记、拆迁推进、工程项目承揽、土地评估和测绘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辛华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共计折合人民币446.561666万元。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对普通受贿、斡旋受贿的事实严格区分、准确定性,并针对犯罪与违纪、受贿数额与孳息,以及相关案件事实,结合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逐项梳理案件材料,严格把握证据标准,详细阐明认定意见,不仅获得监察机关的认可,也使被告人全面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罚。

  庭审期间,针对辩护人及被告人辛华对于部分犯罪事实发表的辩护意见和个人观点,公诉人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举证示证,被告人辛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公诉人还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市委党校市管干部培训班学员、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资源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察员、被告人辛华的亲属和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