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今年1-9月,全市检察工作荣获国家级表彰2项、省级表彰42项。
一是加强思想融合,树立融党建共赢理念。组织是“形”,思想是“魂”,既要“造形”,更要“铸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实现党建业务同提升。继续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党支部书记学习扩大会,共同学习研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全面提升“中坚力量”的理论修
养和党建意识,增强思想认同。制定党员干警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干警理论学习的督促考核,把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的工作情况,作为机关党委季度督查、支部书记年底述职、支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评判依据。二是引导“关键少数”实现党建业务同部署。建立“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模式,召开党组会33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9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专题部署党建工作9项,党建业务协同推动的工作30项,实现了党建业务同部署。三是丰富工作载体实现党建业务同推动。青年学习社自主研发答题测试学习系统,组织开展“随问随答”活动,“连检君”工作室打造新媒体平台,通过手机微信平台、云课堂、云直播等形式同步推送党建业务知识,实现干警能随时随地融合学习。通过举办“融党建”分享交流会、先进典型暨典型案例宣讲会、业务标兵、挂职干部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引导检察官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实现能动司法。以灌南县院办理的“毛虾案”为例,实现了“小案大效果”,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二是加强人才融合,提升融党建工作能力。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一是实现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身份的融合。明确“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和党组书记上党课等制度,确立先是党支部书记后是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认同,统筹部署党建与业务工作,组织党务干部培训2批次27人次。在身份融合的带队下,市院案管部党支部被市级机关工委评为“高质发展决战决胜突击队”十大党建品牌。第五检察部党支部被列入计划参加“奋进新征程·勇当排头兵”红旗党支部评选。二是实现业务典型与优秀党员的融合。在优秀党员和党代表的推荐、评选中,既要看党建成果多不多,效果好不好,也要看业务精不精、能力强不强,看是否能够自觉在本职工作中体现良好的政治素养。近3年评选的45名优秀党员,均为业务典型。如,全国未成年检察业务标兵王帆被推荐为省、市党代会党代表。三是实现业务骨干与党员干部的融合。持续摸清非党员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状况和底数,对于非常优秀的年轻业务骨干,密切关注其个人成长动态及时吸纳办案骨干进党组织,培养成优秀党员,近3年共吸纳15名干警入党,均为优秀业务骨干。持续提高骨干的党性修养,既在业务精进上把好关,也在政治进步上领好路,以业务骨干和党建人才的高度融合来形成示范效应。制定《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实施方案》,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注重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善管理、敢担当的优秀青年干警。
三是加强工作融合,建立融党建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明确抓党建就是抓业务。一是建立同步沟通机制。建立综合部门与业务条线联动机制,针对工作任务、难点和进度,定期召开党建与业务研讨会,了解业务部门对党建工作的需求,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重点、工作保障和措施对策。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责任制,持续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抓好党建与业务的同步学习,集中研讨解决党建和业务融合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的“融党建”特色亮点案例,进行深度指导培育和宣传推介,不断创新“融党建”工作方法。二是建立同步督查机制。围绕党建和业务工作重点,督查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的实不实,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质量总结检视会、刑事抗诉案件质量总结检视会,对捕后判免刑案件、捕后不诉案件、量刑建议未采纳情况等进行专题剖析,深入分析问题、吸取教训。经过同步督查,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做到同步提升,其中关系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司法救助案件同比增长28.8%,灌云县院联合21家相关单位在全省首创司法救助与社会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推介。三是建立同步考核机制。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检察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提升,根据高检院修订后的《检察机关奖励暂行规定》,建立党建、队伍和业务一体化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标准。开展党建基础工作落实季度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建立党建工作正面负面清单,对在负面清单的在评先评优方面试行一票否决,在正面清单以内的优先考虑,对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责不力的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