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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关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的文件解读
2021-11-16 14:53: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1.该举措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加强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六个方面。

  2.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哪些任务要求?

  答: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和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生产商、制造商等侵权源头领域的侵权行为,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诉中调解全覆盖。

  落实措施包括突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侵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以及重复侵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三新一高”等高新技术领域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两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定期调阅法院涉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卷宗,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

  3、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有哪些任务要求?

  答:包括: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被侵占、被挪用的财物。落实举措包括依法快捕快诉,坚决惩治黑恶势力向企业收取“保护费”,以及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阻扰施工等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市霸、行霸、工程霸,让企业家在连云港放心投资、安心发展。建立与监察委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完善专人专办、快速办理机制,加大对“三新一高”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积极性。

  4.加强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有哪些方面的任务,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包括: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推动建立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简捷高效的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落实措施包括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界限,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审慎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加强与公安、法院联系配合,规范外地公安、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我市民营企业财产程序,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专人快速办理机制和及时报告、请示、备案制度,对确有程序违法、裁判错误、超标的额查封的民事行政案件,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积极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成立市级层面的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合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5.加强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任务要求?

  答:加强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包括: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强化涉企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任务要求包括: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升级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各项法律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频公证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继续推行“法律管家”“法企同行”活动,加大律师为企业服务力度,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凤险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常态化推行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探索中小微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

  6.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在司法办案同时强化以案释法,在《举措》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传播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准确把握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报道和信息公开尺度,加强对涉企案件引发的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注重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办理的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凸显检察职能作用,明确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正确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保障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的“亲商爱商”浓厚氛围。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