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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2018-01-04 09:36:00  来源:最高检察院  作者:李勇

   面对一起案件看起来错综复杂、堆积如山的证据材料,如何下手进行审查判断呢?如何分析证据?如何认定事实?“每种从事事实分析和推理的职业,都必须开发某些记录和组织数据的方法,以适于分析和使用。”对于法律职业来说,当然更是如此。笔者2006年从事公诉工作开始,就一直在办案过程中思考和探索证据审查、分析、判断的方法。笔者所独创的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直接来源于司法实践,从实践办案中获得灵感并从实践中提炼出来,再结合理论进行论证和深化,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原创性观点——二元主义的证明标准、证据能力三要件、证据分析图示法——都是来源于实践的灵感,再经过理论研究和论证后又经实践检验而形成。在阐述理论基础时尽可能兼顾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理论。

  什么是“三步法则”,简单地说,就是分解验证、双向对比和综合分析,如果详细解释则需要用一本书才能说清楚。分解验证,解决的是证据能力问题,主要是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展开,阐释各类证据的证据能力;双向对比,探讨的是印证、证明问题,重点解决的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第一步分解验证的基础上,以印证证明模式为基础,对证据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分析证据的证明力,这一步是形成心证的关键步骤;综合分析,在前两步的基础上,对全案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图示法作为工具,对待证事实作出判断,得出结论。上述三个步骤分别对应于英国著名证据法学者特文宁所说的司法证明三大核心要素:证据(Evidence)——证明(Prove)——事实认定(Fact),也即证据学中的“EPF”。第一步分解验证侧重于证据(证据规则),第二步双向对比侧重于证明力,第三步综合分析侧重于事实认定(对待证事实作出认定)。

  我在很多地方讲授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课程结束时,我都会讲希望大家记住四句话:第一句是“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心中永远充满正义非常重要,因为“希望从更好的规则真正获益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我们的法官和我们的律师必须从精神上加以提升。归根到底,人要比规则来得更为重要。如果运用规则的精神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则更好的规则将无用武之地……如果法官和律师对实质正义没有正确的现实道德态度,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规则都无法使我们获得实质正义”。第二句是“心中一直坚守证据能力三要件,目光不断往返于非法证据与合法证据之间。”第三句是“心中永远不忘错案的教训,目光不断往返于分解验证、双向对比、综合分析之间。”

  (作者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文摘自《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一书,刊发时略有删改)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