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一体化办案,综合采取多种化解方式,扎实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成功化解29件行政争议,连续两年考核位居全省前三,2件案件入选省院新闻发布会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高检院条线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收到当事人感谢信、锦旗3份,赢得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一、强化三个导向,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走深走实。一是强化领导率先垂范导向。落实行政争议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充分发挥检察长办案的“头雁效应”,化解争议的关键在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决策拍板,检察长领衔办案,能够更有效的协调各部门调动资源,为化解争议创造有利条件。如办理的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与宋连云行政传唤纠纷案,灌云县院检察长陈长春包案,多次与灌云县公安局负责人协调案件,最终动员伊山派出所撤回监督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二是强化人民满意导向。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检验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试金石”,将“程序空转”、行政相对人实体诉求长期得不到实质审查的案件优先列入“我为百姓办实事”清单,挂图作战,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如市院办理的熊丙军案件,法院以“无利害关系”驳回其起诉,致使熊丙军的相邻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市院主动调查核实,准确适用法律,提请省院抗诉,通过抗诉促进和解。三是强化考核导向。制定《关于常态化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方案》,将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列入行检部门“一线一品”,明确目标,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对全市争议化解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案件评查,评查已成功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反弹情形等,确保办案质效。同时,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分,切实提高各基层院开展化解工作的积极性。
二、运用三种方式,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在化解工作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找准争议焦点,分类施策,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心理疏导、检察宣告、提请抗诉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一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以监督促和。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且损害相对人权益的,通过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通过制发建议函或检察建议力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与救济。如在东海中等专业学校与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纠纷案件中,行政机关错误认定涉案土地性质并作出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明显不当。东海县院准确把握争议焦点,靶向调取关键证据,向行政机关发出建议函,建议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争议化解的同时,东海县院针对该案暴露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梳理排查类案百余件。二是全面把握行政、民事争议交织问题,以释法促和。将释法说理贯穿化解案件全过程,坚持点面结合、情理并重,特别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案件,注重通过“一揽子解决方式”促进争议化解。如针对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与宋连云行政传唤纠纷,市院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讲明裁判法律依据、分析利弊得失,取得理解和支持,并针对行政案件背后的民事争议一并组织和解,最终成功化解案该起涉行政和民事争议。三是灵活开展公开听证,以听证促和。举行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平等交流平台,同时智慧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办理。如在化解李金光与东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中,李金光一开始不愿意接受和解方案,市院承办人多次向其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得失,并在征求其同意的基础上,联合东海县院在其家中举办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充分引入社会评议,创造消弭分歧条件,有效化解长达八年的行政争议。
三、借助三种力量,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力。一是协同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形成争议化解的联动机制。如办理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与刘永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中,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省院负责做行政相对人化解工作,市、区院重点做海州区政府工作。经过三级院办案人员的多轮沟通协调,历时半年有余,双方就安置补偿协议多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持续了八年的行政诉讼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互动配合,加大对行政争议的诉前化解力度。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及早发现问题,变事后建议为事前、事中建议,今年以来,化解诉前行政争议4件。如海州区院依托与区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链接,促进海州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接受区司法局的线索移送和联合化解邀请,参加红杰物业公司不服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提起诉讼一案的行政调解工作,密切跟踪关注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注重多方调查,找准行政争议症结,依法支持企业发展,寻找争议化解“最优解”,最终红杰物业撤回起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用好司法救助等政策。化解行政争议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往往需要多方协调,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在化解争议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对接工作,积极运用好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如在李金光与东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中,李金光因与第三人的纠纷导致身体伤残,对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长期申诉、信访,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运用司法救助的政策,为李金光申请司法救助款伍万元,既解决了其生活燃眉之急,也为化解争议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