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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兄弟迷局
2020-10-28 15:15: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大家都听说过“蝴蝶效应”吧,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提出:一只亚马逊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会在大洋彼岸引起一场可怕的飓风。

  赣榆区青口镇的陈甲或许没有听过爱德华教授的理论,但这并不妨碍他遭受飓风的冲击:2019年4月15日,当河南周口市法院的法官找到他了解一起醉驾案件的情况时,这位刚刚出车归家的货车司机一脸茫然:啥,我在河南醉驾啦?

  河南的法官是怎么跨省找到这位小镇上的货车司机,他与醉驾案件究竟有什么联系呢?故事要从一起贩卖毒品案说起。

  2015年11月的一天,三名犯罪嫌疑人合谋贩卖毒品,在交易时被警方发现,两人当场被抓,一人仓皇逃窜,东躲西藏三年后在河南被警方抓获。

  这次赣榆公安机关提捕的就是这起贩毒案的漏网之鱼---犯罪嫌疑人陈乙。

  随着工作的深入展开,我所在的办案团队在阅卷时发现一个细节,陈乙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讯问笔录中提到一句话:2017年3月,本人在河南省周口市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这个细节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犯罪嫌疑人早已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怎么在醉驾被查时没有被发现呢?这起醉驾案后来是怎么处理的?与本案有没有直接的关联呢?然而,当我们仔细查阅公安机关提供的其他讯问笔录时,却再也找不到这一记载。

  针对这个疑点,我们在提审过程中,重点讯问了危险驾驶犯罪的相关情况。但此时的陈乙却再也不肯开口了,案件陷入了困境。面对这一情况,检察官们把目光投向浩繁的案卷,那些一页页的笔录中、连篇累牍的文字里是否藏有我们苦苦追寻的答案?为了弄清真相,我们调取了当事人全部的信息线索,一头扎进案卷,从有据可查的,最早的贩毒案到醉驾案,所有资料一一查询。

  经查,陈乙有一个亲哥哥名叫陈甲,是一名货车司机。从案件本身来看,陈乙伙同他人贩卖毒品重量超过5公斤,数量巨大,即使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对之后的定罪量刑影响也微乎其微。而陈乙因自身所犯罪刑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会不会存在他将哥哥的犯罪行为揽到自己身上的可能性呢?

  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于是我们再次提审陈乙。连续5次的讯问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乙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他自知是罪刑重大,肯定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为逃避追捕,他盗取了哥哥陈甲的身份证,逃亡河南。当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周口市当地交警查获时,他为了逃避追捕,索性冒用哥哥的个人信息来接受刑事处罚。因两人是亲兄弟,部分体貌特征相似,加上陈乙对自己危险驾驶罪供认不讳,所供述的个人信息也与实际相符,所以,并没有引起当时办案民警的怀疑。就这样,陈乙以哥哥陈甲的身份进入了刑事诉讼环节,最终被周口市某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虽然实际服刑人是弟弟陈乙,但用的却是哥哥陈甲的身份信息。要知道,危险驾驶罪对于依靠跑运输谋生的陈甲来说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会令原本无罪的他承担犯罪记录,也会直接导致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无法申领,这会给他的个人及家庭生活造成多么大的影响啊?

  在理顺案件脉络、掌握了解的相关证据后,赣榆区检察院向审理案件的河南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将调取的相关资料一并寄送。于是,就发生了我们在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河南的法官专程赶到连云港,找到陈甲了解情况。可是,在事件本该水落石出的时候,又有了新的意外。

  原来,前后相隔数年,陈乙不仅外貌有了较大变化,连身高也相差许多。将当时陈乙醉驾服刑时的照片与现在的照片比对,前后身高相差5厘米。由于陈乙醉酒时抽取的血液早已被销毁无法做DNA比对,法院无法确认陈乙就是当时的醉驾当事人。

  案件似乎陷入了死胡同,但是我们并未就此放弃,检察官脑中灵光一闪,发现一处关键节点:陈乙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和此次被河南警方抓获时,关押的地点都是周口市看守所,可以调取陈乙两次进出看守所时,留存的照片以及指纹资料进行比对确认!

  看似无解的难题就这样迎刃而解!2019年6月5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一、撤销原判决,二、改判陈乙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首例向外省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启动再审的案件。终于,与案件无关的哥哥陈甲恢复了平静的生活。这起兄弟迷案也终于水落石出。

  既不能放过每一个犯罪分子,又不能让无辜的人蒙冤受屈,这就是我,一名检察官的办案心得!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