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切实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最重要使命,出台《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意见》,围绕“六稳”“六保”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本市实际,制定6项工作意见,为全市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立足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基本民生。依法惩治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资价格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加强交易市场、餐饮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及时对因案致贫被害人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常态化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基层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立足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依法惩治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行为,依托公益诉讼推动恢复农用地耕地用途,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积极对接盛虹石化、神舟新能源等全市重点新能源企业,帮助解决发展中的痛点堵点,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是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好检察环节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清理、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等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精准服务知识产权要素集聚企业,促进创新发展和产业链完善。
四是加强软环境建设,维护投资和金融稳定。依法惩治侵犯各类行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市场准入、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项目审批、融资贷款等环节贪污受贿和渎职犯罪,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五是完善涉外法律服务,营造外贸法治环境。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依法惩治妨碍正常对外贸易活动开展犯罪行为,强化涉外民商事诉讼法律监督,维护涉外贸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跨境电商检察工作室平台建设,为全市特色产业电商提供定制化检察服务。
六是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基层运转。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保障基层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疫情防控期间侵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人身权利犯罪,维护基层干部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监督,保障基层干部队伍纯洁稳定。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基层信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