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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2020-01-16 08:50:00  来源: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赣榆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至此,该院已连续3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宣传“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重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向社会公众展示赣榆区检察院在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的新成效,宣传检察机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件、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年以来通过检察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途径,全年向社会公开文书690份,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40条,重要案件信息250条,对外发送微博276条,微信330期662条,头条号662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398条。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宣传报道157篇,其中省级媒体刊登76篇,国家级60篇。干警撰写调研文章41篇,国家级14篇,省级10篇。

  

  下一步,赣榆区院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工作部署,聚焦检察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新闻宣传水平,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