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检察院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组一行3人领导,在连云港市检察院副检长张克晓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下来到赣榆区检察院对改建的检察办案中心进行验收。赣榆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波全程陪同。
验收组一行首先来到新改建的办案中心实地察看办案中心各项硬件设施,听取信息化设备功能介绍并查看制度和台账,接着来到12309大厅察看各功能房间。随后,赣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颢向检察办案中心验收组汇报了该院检察办案中心建设情况。检察办案中心验收组领导对该院检察办案中心建设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赣榆区院办案中心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建设,起点高、标准严、质量好、规范合理。并就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具体详细指导建议,强调要加强对办案中心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硬件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化办案流程,让信息化更好的为检察办案工作服务。
随后,连云港市院副检察长张克晓、赣榆区院检察长刘波分别做了发言。
最后,省院办案中心规范化验收组宣布: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各项设施符合验收标准,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