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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组织对灌云县院 出庭公诉案件进行抽查考评
2018-08-03 09:47:00  来源:

  7月31日,市院公诉处组织部分县区院刑检部门人员对灌云县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盗窃、抢夺案开庭活动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组人员全程观摩了案件庭审,并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了集体评议和反馈,抽查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切实提升全市公诉出庭工作水平,经领导同意,市院公诉处改革以往考核庭主要依靠县区院报送的方式,扩大抽查庭的范围和比例,突出庭审考核的随机性、原生态,并对抽查庭和报送庭设置区别的评价方法。

  本次抽查活动,市院公诉处提前半天时间通知出庭公诉人,并要求简化考核材料的装帧制作,将精力集中在庭审活动中。此次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被告人不认罪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并按照《指引》的要求对起诉指控的5起盗窃与1起抢夺事实进行了分起举证质证,特别是当庭播放了案发时监控视频。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明确的定罪量刑意见。整个庭审,脉络清晰、衔接流畅,但也暴露出答辩环节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市院公诉处将进一步完善抽查庭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内部开庭信息提前报送以及强化与法院沟通联络,全面掌握开庭案件相关情况,进一步提升抽查庭组织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