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仅用时2天,对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涉嫌故意伤害案审查完毕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最大限度地钝化社会矛盾,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局,针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财物、邻里纠纷等可能判处单处罚金、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但适用缓刑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的实际,出台相关文件,积极构建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院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制作证据采集清单,加大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力度,提高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确保对轻微刑事案件证据的调取基本上达到起诉标准,有效减少案件补充证据、补充侦查的次数。
同时,在案件受理时对案件进行初步评判,进行综合评估筛选,实行繁简分流;对每件“轻刑快办”案件进行流程同步监管;公诉部门通过流程监控及时掌握轻案办理进度,促进问题案件的改进;加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量刑是否正确以及庭审程序是否合法等情况的审查,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据悉,该院上半年“轻案快办”轻微刑事案件83件94人,占审结案件总件数的43.8%,案件审查起诉时间由原来的平均7天缩短为平均4天,实现了办案高质量、司法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