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瑜,女,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11年从事检察工作,2018年由案管调整至刑检部门,历经重大犯罪检察、普通犯罪检察和职务、经济犯罪检察多岗位锻炼。从事刑检工作六年来,她依法规范、精细专业,力求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力求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问心无愧成为精品,力求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这种求极致的精神,让她由一名办案新手逐渐成长为办案骨干。先后被评为“全省案管业务竞赛标兵”、“全市检察之星”,多次获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获三等功、个人嘉奖多次,被推选至省院参加“全省守正有为检察人”评选活动。
多问一个为什么
笑容沉静,说话慢声细语但却干练沉稳,是聂瑜给人的第一印象。但办起案子来,她“较真”每一处细节的异常。同事们都说,聂瑜办案有一股劲儿,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2020年,在办理一起跨省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林某财系多年前潜逃的毒品上家,被网上追逃5年之久。原本以为这起案件的办理,会因当年同案犯均已被判刑而容易许多。审查后,她发现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林某财虽然主动投案,但历经6次讯问一直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却零口供?这是为什么?有了疑问,她不服输的那股劲又出来了。
聂瑜没有局限于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就案办案,也没有囿于同案犯判决中原审法院的裁判思路,画地为牢。而是转变思路,反复推敲,打破该案和原案的割裂关系,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毒品鉴定意见告知、同案犯供述、毒品搜查、扣押手续等证据,最终运用间接证据构建证据锁链,追加起诉被告人7公斤贩卖事实成功获判。
“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微之处,我都要多问一个为什么?只有找到答案,才能传递出司法的公正。”聂瑜说。该案的办理实现被告人“零口供”到当庭认罪、侦查机关未移送犯罪事实到法院最终予以认定两个转变,良好的办案效果被《检察日报》头版、法制日报刊载,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官微转发。
多想一步做什么
“我知道要纠正这个错误难度有多大,但每一起陈年命案背后都有一个需要告慰的亡灵和家庭,而纠正这个错误,也是我作为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在谈到自己2021年办理的陈年命案朱某胜故意杀人案时,聂瑜这样说道。
在办理该案时,聂瑜敏锐发现当年先归案的同案犯张某田,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且已服刑完毕,但原审生效裁判在认定张某田与朱某胜共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法律后果情况下,判处张某田有期徒刑15年,罪责刑不相适应,确有错误。她细致审查,反复研读当年手写的卷宗材料,对张某田、朱某胜两人各自翻供前后供述的变化点、两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客观证据之间的印证点、矛盾点一一整理制成多份表格。“那段时间挺焦虑的,连续半个多月的挑灯夜战,双眼都充血了,导致视力下降,患上了结膜炎。”聂瑜回忆道。但,对证据越熟悉,抗诉的信心就越足。
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某田逮捕,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原审判决认定行为性质有误、量刑畸轻和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影响案件公正审判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被依法改判死刑。良好的办案效果被省、市两级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写入省检察院2021年人代会报告,同时该案的法律文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书”。她边办案边思考,撰写《陈年命案取证存在四大问题给检察工作带来挑战》被省检察院《江苏重罪检察工作情况》采用;形成《陈年命案证据审查指引》被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全文转发。
多思一步做什么
办案的意义不止在法庭三尺公诉席上,更隐藏在每一次矛盾化解后,老百姓发自肺腑的那句谢谢你中。
在协助办理一起朋友间轻伤害案件引发的徐某申诉案时,她通过谈话得知申诉人不服基层院不起诉的原因,在于案发后被申诉人冷漠的态度让其咽不下心中一口气,她于是一遍遍给外地工作的申诉人打电话,从情理法三方面做申诉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最终申诉人自愿撤回申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在协助办理一起轻微暴力致人死亡的黄某申诉案时,检察机关不起诉的理由是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存疑。通过和被害人家属谈话,该案法律适用和情理之间的冲突,让她不觉在心中对案件办理打了个问号。她细致审查原案中每一份证据之间的印证点和矛盾点,通过证据比对还原案发经过,结合法理、情理充分论证,最终改变基层院不起诉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她勤思考善总结,近两年来,针对精神疾病患者暴力犯罪、驾照考试作弊等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形成4篇调研分析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针对国安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分析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理论调研成果二等奖。本人入选全市理论研究人才库。
刑检工作六年来,她常常如履薄冰,因为她深知案件不分大小,“历史的尘埃,落在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山。”在业务一线,她用心钻研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精雕细琢,严把证据关,先后办理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全国首例特大走私疫区盐湿牛皮案之主犯周某康走私普通货物、骗取贷款案,该系列案件入选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季度典型案例;外国人犯罪的杨某茹诈骗案入选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季度典型案例;参办的赖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江苏检察网、江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她忠诚检察事业,兢兢业业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用激扬的青春和满腔的热情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传递司法正能量,用坚持和责任书写着奋斗不息的检察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