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暖心!附条件不起诉的孩子考入大学
2022-08-25 08:43: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小朱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翟某(另案处理)的组织指使下,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支付结算帮助,并按银行卡账号流水的0.2%获取佣金。经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数据显示,小朱的银行卡转入流水金额500余万元,小朱非法获利8000余元。

  公安机关于今年5月30日将该案移送灌云县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办理该案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朱属于初犯、偶犯,其社会阅历浅,含有被鼓动的因素才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且小朱系高三年级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将对其今后的人生产生影响。

  本着教育挽救的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综合上述因素,承办检察官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小朱所在学校校长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小朱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虽已年满18周岁,但现在仍系在校学生,无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退缴赃款,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朱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8月初,小朱如愿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小朱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道:“谢谢检察官对我的帮扶挽救,让我能继续完成学业,今后,我将学好本领回报社会。”

  

检察官说法

  陶建民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目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中很多是高中生、大学生。一方面是学生缺乏法律意识,认为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不构成犯罪,心存侥幸;其次是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利诱学生,使其丧失判断力。预防信息网络犯罪,需要全社会参与,共同加强在校生法治教育。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