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我今天当选为班干部了,非常感谢你们曾经的耐心帮教,是你们的不起诉决定让我重新步入正轨,今后我要做一名好学生……”近日,灌云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杰收到远在吉林体院学院小王发来的报喜短信。
小王是一起聚众斗殴犯罪嫌疑人,两年前,正在上高中的他在一场十余人参与的约架之后,与其他8名涉罪未成年人被移送灌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未检部门办案检察官李杰认真审查后认为,小王等9人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系在校学生,属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双方互相取得了谅解,他们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了后悔。同时,经过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涉案未成年人平时在校表现良好,家长们也表示将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管教监护工作。经报请检察长决定,根据涉案情节,该院对包括小王在内的9人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止,该院未检部门从有利于涉罪少年回归社会的角度出发,将小王等9人纳入帮教范围,并启动“四个直接对话”机制,与涉案未成年人、学校、家庭、社区进行帮教对接。
该院邀请了侦查机关、律师、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心理咨询师参与到帮教工作中,专门召开了集中宣告和帮教会,并通过个别谈心,达到谈细法理法规、谈清犯罪危害、谈明人生前途的效果。
“我错了,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对不起辛辛苦苦照顾我的爸爸妈妈,对不起我的老师,今后,我一定要改过自新。。。。。。”帮教会上,小王等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诵读了悔过书。
该院还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先后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进行考察对接,共商监管事项,联手共教共管,并针对各涉案人员的不同情况,定期做好跟踪回访帮教工作,在此期间,组织小王等人聆听“缅怀先烈、永葆本色”英模事迹专场报告会,利用“学雷锋日”“母亲节”“重阳节”等节假日,组织小王等人前往县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考验期间,9名涉案未成年人加倍珍惜人生,积极进取。其中4人考取大学,并在校担任班干部或校干部,经常组织参加志愿者活动,表现优异;还有4人成功就业,走上了工作岗位;小王则于今年成功考取吉林体育学院。该院在考验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处理。
“做一名正能量的大学生,将来学成归来,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李杰这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