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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 | 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会
2019-01-29 08:51: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灌云县检察院将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起诉后的训诫活动与帮教有机结合,强化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近日,该院在未成年人办案区开展了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暨训诫会。未成年检察部副主任李杰主持,同时邀请了公安机关承办人、法律援助律师、及法定代理人参加了此次训诫会,面对面进行思想辅导、训诫教育和谈心交流。

  被不起诉人侍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侍某某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属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积极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决定对侍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侍某某认真悔过,按时报到并按规定完成了公益劳动等考察项目,表现良好。承办检察官决定对侍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对其开展刑事检察训诫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侍某某宣读了《训诫书》,在训诫词中分析其犯罪原因,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自身错误,提高法律意识。公安承办人和辩护律师从自身的角度对侍某某进行教育,希望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侍某某表示自己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好好上班,重新做人。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