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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检察院三化举措持续发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显成效
2018-06-01 09:26:00  来源:

   近年来,灌南县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基础,开展系列宣讲预防,延伸职能联动举措营建适宜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并从案件办理专业化、法治教育平台多元化、优化成长环境联动化等方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成效初显,该院未检部门获评连云港市“青少年维权岗”。今年1-5月,灌南县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提捕案件同比减少31.3%,受理起诉案件同比减少20.6%,起诉人数同比减少77.4%,未成年人犯罪呈明显下降趋势。

  一、专业化案件办理提升未成年人案件质效。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提升未检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强化专业能力。抽调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组建未成年人办案组,专门受理未成年人相关的各类案件,一体化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诉讼监督等职能,实现办案组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精细化审查研究,同时对于撤销监护权、代为求偿等民事诉求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将检察监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二是实行“三检合一”,提升案件质效。“三检合一”即一名承办人对案件综合履行刑事处罚、民事补偿、行政督促各项职能,为一起案件涉及的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护。同时该院严格贯彻“少补慎诉”的未检办案原则,对未检案件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在审查逮捕阶段就着手对案件后续的“批捕、起诉”开展研判工作,以实现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最佳效果。三是注重调研和成果转化,助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注重未成年人案件诱因的调查研究,承办人在审查过程中多次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监护人、学校、亲属、邻居、所在村委会等处进行走访,客观真实地还原未成年人生活环境及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开展犯罪成因研究,形成《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调查报告》《灌南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查报告》报送县委,提供决策参考,并建议发动全县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关注并参与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二、多元化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综合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学校法治教育设施简陋、接受网络直播程度高等实际情况,灌南县检察院搭建多样化法治宣讲平台,积极开展常态化、系列化、专题化法治宣教工作,2017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了6.7%,法治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一是成立“心心点灯”法治宣讲团。宣讲团由全院30余名青年干警组成,下设8个小组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成立至今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开展了包括“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专题法治讲座30余场,为全县5000余名中小学生送去“法治营养大餐”,得到在校师生的好评。二是成立“红霞工作室”。工作室集未成年心理疏导、心理咨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法治宣传网络直播等多元职能于一体,开展“点对点”咨询疏导和“点对面”法治课程网络直播,实现了捕诉监防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工作室采用轻松活泼的居家式设计和色彩分配,设置用于心理疏导的专用沙盘,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同时,设立网络直播设施,定期开设专题法治课程网络直播,首次直播课程《“网事”知多少》网络传播效果较好。三是挂牌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与县教育局建立合作机制,深化检校共建,在教育基地面向辖区内所有在校学生开设专题法治课程,每周一课,以案释法。根据课程需要在基地举办模拟法庭、法律情景剧、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的情景模拟活动,激发未成年人学习兴趣。同时,自行设计制作《安全自护手册》,课后发放,督促未成年人加强课余时间的自主学习,引导未成年人强化自我依法维权意识。 

  三、联动化举措营建未成年人适宜的教育生活环境。针对部分未成年人辍学后监管缺位、娱乐场所案件多发、未成年人被害人及服刑人员子女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灌南县检察院积极采取联动举措,营造适宜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活环境。一是优化家庭法治教育环境。在灌南县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辍学青少年占比达95%,加强这一群体的犯罪预防工作较为关键。以中学学生为重点,灌南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联动,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完善失学青少年登记制度,每月统计灌南县失学学生数,未检部门根据统计数据及时联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送普法教育材料,帮助和督促监护人强化家庭日常普法教育和监管,发挥检察机关先导作用。二是净化未成年人公共社交环境。在2017年灌南县未成年人案件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占比71%,其中三分之一发生在黑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规范娱乐场所管理较为紧迫。灌南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对黑网吧等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将在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进行集中统计后反馈给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定期执法检查,对违规运营的网吧等场所依法进行处罚,环境整顿和优化助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三是帮助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解燃眉之急。针对无法获得赔偿的未成年受害人以及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子女,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县政法委积极联动,建立线索流转协作机制。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查找、梳理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当事人,由承办人与控申部门联合开展实地走访,核实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等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同时,由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咨询,积极引导他们摆脱心理阴影。另外,联络政法委开启绿色通道,实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快速办理。2016年以来,共救助8个困难家庭的9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