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雪梅送春来
2017-11-22 10:3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凌雪梅(化名)在日记中写道:“做事,要问心无愧;党员就该是迷茫者的一盏心灯,为他点亮暗淡的希望。”

  这是两年前一个冬日。

  这一天,是凌雪梅接访的日子。她刚坐稳,一位衣着简朴、满面沧桑的古稀老人推门而入。她赶忙站起身来迎接:“您好!请坐,我是检察员凌雪梅。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吗?”边说边搀扶老人坐下。老人很无奈地说:“镇政府欠我的钱,要不来咋办?人民检察院能帮帮我吗?我连种地的钱都没有啊!闺女,我怕死后账就烂了,我指望用这笔钱种地,给老伴儿看病,偿还欠人家的债务啊!”

  “您老别着急,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她把一杯热茶捧到老人面前,诚恳地说。雪梅的言行,使老人满面愁云夹杂怒色的神情渐渐退去。老人伸出长满老茧的双手,颤抖着接过热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巴巴地望着凌雪梅,任凭委屈的泪水尽情流淌。老人的表现,令她有些担心:“大伯,不要激动,您慢慢说,我认真听。”

  老人打开多处破损的黑色提包,从中拿出厚厚的一摞上访材料,颤巍巍地放在她的案头,而后道出案件的原委——

  “15年前,我任村党支部书记时,镇党委书记吴敬财(化名)召集各村党支部书记开会,号召党员干部为镇政府所属的农业科研管理站扩大经营项目集资,镇党委书记带头集资。会后,我响应镇党委的号召,借款向镇农科站集资9万元。起初,农科站经营效益很好,收入全部进入镇政府的账目。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0年前农科站解体时,将镇党委书记等领导的集资款连本带利全部返还。当我多次催要此款时,镇上领导每次都以没钱为由拒不返还;五年前,我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我的集资款本息。经过漫长的诉讼,一审判决我胜诉了,可是法院以农科站解体为由,不予执行。检察官,您说镇政府和法院的做法有道理吗?我上哪里去说理啊?谁能为我主持公道啊?这可是我们农民从牙齿缝中积攒一辈子的血汗钱呐!我的晚年怎么活呀……我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实在等不起了,才找到检察院,请求帮助的……”

  凌雪梅坦诚回答道:“我们一定秉持公正,坚决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请相信我们。您老好大年纪了,不要到处跑了,回家等候消息,好吗?”老人点点头,泪眼中透视出期待的目光。

  老人深深地叹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已被咬去一半的玉米面大饼子,又从衣兜里抠出几粒白色的晶状体,想必是盐巴,他把盐巴麻利地嵌进大饼子,大口吃起来。凌雪梅的心为之一颤。她给外卖打电话,要了两盒肉馅包子,老人吃了一个后,又拿出一个刚放到嘴边时,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立马把包子放回盒里。而后自语道:“不知道老太太吃饭没有?”听得出,他是惦记着卧病在家的老伴儿。瞬间,老人木讷的眼神盯着这两盒冒着热气的包子,泪水扑簌簌地落下来。

  送老人回家时,凌雪梅拿出300元钱塞给老人,真诚地说:“您老拿着,杯水车薪,买几斤肉吃吧。”老人拉住她的手感动地说:“我为这事到处磕头碰脸的,连句好话都没要来。谢谢您!见到你,我心里亮堂多了……镇上不还我钱,我也不上访告状了。”

  她跑法院调取卷宗,上镇政府调取账目。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合法,老人提供的证据证明镇政府有连带责任。但为尽快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为目的,拿出了检察院应当派员与镇政府领导协商解决这起不该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的想法。她把这一想法向检察长做了汇报,得到检察长的鼎力支持后,连夜写出对此案的分析报告,重点阐明镇政府不履行合同是违法的,是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行为,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公众形象……

  一枝雪梅送春来,万物复苏百花开。

  这一天,老人带着满面春风,走进凌雪梅的办公室,拱手作揖:“凌雪梅同志,政府欠我的钱如数还给我了!谢谢您!谢谢党的好干部!谢谢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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