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义的名义——《冤假错案何以发生》带来的思考
2017-08-18 10:40: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辉

 入夏以来,夜幕将至,后院蛙声鼎沸。倚音造梦,应声展眸,难在市区有如此世外桃源。手捧吉姆·佩特罗夫妇所著一书,推脱功利,茗氤书香,重拾冤假错案这一沉重话题。

  受各种有失偏颇的宣传影响。我始终认为美国司法不一定永恒的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石上,但是起码可以杜绝冤家错案。因此看到张彪检察官奔走呼告并最终把正义送到张氏叔侄手中的时候。对张彪检察官佩服之余,对国之司法再添纠结。

  关一扇窗户,打开一扇门 

  《冤假错案何以发生》一改美国司法的美好形象:冤假错案、刑讯逼供、伪证陷害这些广为诟病的司法顽疾显露无疑。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全美冤假错案率的估算虽在25%至0.5%之间波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冤假错案客观存在!美国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成本、无论是时间的消磨与金钱的消耗同样显得高昂,“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司法悲剧也时常上演在美国本土的某个角落。苦难最终由一个或者几个家庭来承担。国家赔偿虽丰厚,但条件之严苛,启动之困难并没有让所有洗刷了罪名的人感受到慰藉。

  初看之下,美国的司法制度颓败不堪。实则不然,感知吉姆·佩特罗夫妇著书的基本立场:“通过对美国发生的冤假错案的研究,以期唤醒人民改变对一些固有的、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的坚守。”

  因此该书为我国法治建设打开了一扇可供借鉴的大门:美国司法制度的先进不仅仅在于司法制度本身,而在于以司法制度为核心的配套制度的完善。纵观全书,吉姆·佩特罗先生倍加推崇,就像是司法公正的强心剂一般的DNA技术的发展和革新自不待言。通过DNA技术,美国洗刷冤假错案的成绩斐然。依托先进的技术和政府投入,逐步建立起来的DNA数据库,确保锁定真凶更加高效。私家侦探、辩护团队、托收机制、催眠师、心理医生这些不可胜计的人、财、物都是组合成庞大的司法系统中的一个螺丝钉、螺丝帽。正是依托这个强大的系统,美国的司法制度才能够一直为美国民众所乐道并且坚信:他们的司法系统是全世界最佳的刑事司法系统。

  把一种被人为鼓噪的制度从神坛上拉下来的之后,那些晃眼的光芒才会真正的消退。它背后的优劣方成为我们路径选择之借鉴。

  脚下的法治土壤 

  对吉姆·佩特罗夫妇分析问题的独特视角的叹服并不能掩盖我对该书所持的谨慎态度。虽然他们开宗明义的宣称:“尽管世界各国在文化和刑事司法程序上有诸多的不同,但是导致刑事错判的大部分原因是共同的。”

  我持谨慎的态度并不是认为吉姆·佩特罗夫妇的观点不正确,而在于我认为这些观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显得“不合时宜”。笔者前面讲到过,美国庞大的司法系统应该是未来中国司法制度发展的有益借鉴,但请注意是未来。就当下观察,我们还属于司法系统自身建构和成熟阶段,外围的配套制度未有或还在孕育之中。比如,大多数法律界人士认可:我们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处于步履蹒跚的阶段。因此吉姆·佩特罗大加推崇DNA技术、劳伦·摩卡瑞提的双赢机构、遍布全美的私家侦探基础上提炼的观点于我国法治而言无疑是“超前”的。

  这还仅就技术和制度层面而言。技术的革新和制度构建的周期并不会太长。但是束缚法治中国进步,为众人所担心的是如何树立起全民族对法律的信仰。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的前提是美国公民对法律的信仰这一法治生态。我们法治信仰仍在艰难的推开是我国当下刑事审判的法治土壤。纵然立法的脚步从未停歇,法律体系的完善各界公认。但是法条到心中的法律的距离有多远,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除了矢志不渝地“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一路奔跑之外,法律人没有其他的选择。

  从逻辑角度而言,前提条件的不一致,时刻提醒着我们对结论推广的慎重。科学就在于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

  第九大迷信:冤假错案发生在重刑犯中 

  八大迷信:1.监狱里的每个囚犯都会声称自己无罪;2.我们的司法制度很少冤枉好人;3.有罪的人才会认罪;4.发生冤案是由于合理的人为过失;5.目击证人是最好的证据;6.错误的有罪判决会在上诉程序中得到纠正;7.质疑一个有罪判决将会伤害受害者;8.如果司法体制存在问题,体制内的职业人士将会改善他们。

  成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人员时日尚浅。对于这八个观点我本身并不自信做过多的评论。不过从刑事诉讼法对案件管辖的划分这一法律依据和我国司法运行这一实然角度着眼,笔者认为对司法工作者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法院从事刑事检察或审判的人员,第九条导致冤假错案的司法迷信:冤假错案发生在重刑犯中。

  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应该没有重刑犯的界定标准。吉姆·佩特罗在书中称重刑犯主要是谋杀罪、强奸罪、抢劫罪、纵火罪和严重暴力伤害人身罪,大抵对应我国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刑事案件。赵作海、杜培武、佘祥林、张氏叔侄都是被指控为故意杀人的重罪。国内外的学者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和聚焦点都是在这些重刑犯案件上。

  这样的研究视角容易让人当然地认为冤假错案仅发生在重刑犯之中。可这个结论是不是靠的住呢·我们能否高枕无忧的认为轻罪案件不存在冤假错案?答案是否定的。就在《冤假错案何以发生》一书作者也不无遗憾的承认因为倚重DNA导致一些未能保留样本的案件当事人丧失了洗刷冤案的机会。这只一个方面,不妨让我们“杞人忧天”而“大胆放肆”的做这样的猜想:一些轻罪的案件,因为洗刷冤屈的成本过高、周期过长或者因部分办案人员的态度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而“自认倒霉”?

  没有人甘愿罹患冤假错案,然而惯性思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轻罪或是重罪的冤假错案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和对良心的拷问毫无区别。

  对正义的极限追求 

  吉姆·佩特罗夫妇在书中并不避讳这个悲观的结论:“无论多么强大的技术支撑,多么美妙的制度设计和投入多大的责任心,冤假错案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杜绝。

  法律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游走就必然需要付出代价。从社会——法律——社会经历着几次跨越。每一次跨越都可能存在于之前本意之间的差距,而我们要做且能做的是对正义的极限追求。

  植根于法治土壤的司法自信。对国家的司法制度要抱有自信,对基层司法人员尤为重要。对制度的信心是我们直面千变万化的案情最坚实的依靠。从法制运行的现实出发,我们我们还需要解决众多课题比如银行查账困难、证人对于作证还心有余悸、办案人员不愿走向法庭接受交叉询问……对司法制度的自信成为我们在守护正义中推进法治高擎的火把。

  促使法律信仰得以形成的历史担当。即便是一个极严重的缺点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也难以一时之间改变。何况人情社会的中国并不能被斥之为民族的劣根性。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展示了民风淳朴下的田园诗书般美好图景。只是转型时期的中国,矛盾焦灼与凸显在法治领域内的井喷让人们短时间感到触目惊醒。乡土中国慢慢的为城市化所冲击,对法律的信仰必将在这种转型的阵痛中成为全民的信仰。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而镶嵌在历史中的检察人需要的是一种默默的坚守!

  极限正义——每一位检察人的思考和践行攸关正义理想与实然有多远的距离。无穷的接近乃源自法律的本性和检察人的本职!

  再回到《冤假错案何以发生》一书,感谢吉姆·佩特罗夫妇智慧的启迪。纵观全书再度让我确信:任何一个正直且善良的人都将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祖国和人民的爱,我选择法律,矢志不渝!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