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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检法两院深化协作机制共促护航发展
2019-07-12 08:33: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7月11日上午,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两院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两院党组成员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

  宋祥林检察长表示两院工作性质相似、工作目标近同、干警素质相当,两院沟通协作“有基础、有条件、有必要”应当相互支持、求同存异。在阐述了两院协作的背景和目的后,宋检立足于四个“共”,提出了对下一步工作衔接的建议:一是资源共享,两院“案件数据”、“教育培训”、“社会资源”、“宣传资源”可以共享,提高利用效率;二是队伍共建,可以通过“业务学习竞赛”、“干警互派挂职”、“工作问题互通”、“专题小课堂”等形式,促进干警共同成长、共同提高;三是困难共担,对于敏感案件、社会舆论关注案件要共同担当,在对外协调工作上凝心聚力,在检法机构建设上共同发展;四是履职共商,要在本次座谈会签订《工作衔接的三十条意见》的框架下,两院相关部门建立沟通会办、相互通报机制,将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蔡绍刚院长表示,连云港法检两院肩负共同的使命任务,保持共同的优良传统,加强两院的互相配合十分必要。双方要在政治立场、公正司法和工作推进上保持一致,依法服务保障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法检两院要在思想认识、实际行动、司法作风等方面加强相互制约,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强化案件会商,坚持和而不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两院要探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共同提高能力水平。要强化共同接受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探索建立共同走访机制。两院要沟通加深理解,交流形成共识,协作配合、共同进步,为连云港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宋祥林检察长与蔡绍刚院长共同签署两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的三十条意见》,就两院沟通协调、案件管辖、证据审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协作事项予以明确。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江蓉分别代表检察院、法院通报了近年来特别是上半年两院的主要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文浩、市中院副院长顾长洲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制度改革以及重大刑事案件沟通等主题进行了发言。会上,还就下一次座谈会的主题、议程、参加人员等进行了初步明确。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