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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开展拟不起诉案件监督工作
2019-11-13 09:08: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11月7日,灌云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就冯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拟宣布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工作,这是新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发布后,该院首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此类案件监督工作。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本案不起诉理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和交流。

  院党组成员汤茂杰对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来我院参与案件监督表示感谢,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多关心、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该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增加办案透明度、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对今年9月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非常赞同,这一规定拓展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范围,丰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形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积极作用。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