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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四亿七千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获判
2017-06-26 16:11:00  来源:

   近日,东海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杨某某、王某某为收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介费,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求信息,分别介绍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先后向多家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金额四亿七千万余元,税额六千一百万余元。其中张某某涉案金额四亿四千万余元,税额五千七百万余元。 

  该案由东海县国家税务局移交办理,涉案金额巨大,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移送至东海县检察院,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摸清案件来龙去脉,理顺此案中一系列的虚开行为和涉案人员关系,核查计算涉案金额。此类案件的起诉和判决有力地惩治犯罪,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给妄图以此类手段非法谋利的人敲响警钟,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