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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耀检徽——记全省“十佳反贪(反渎)局长”李艳
2017-11-30 10:56:00  来源:  作者:江苏检察网
  从检18年,她牢记使命,心系国家和群众,战斗在反腐一线,带领干警3年查办渎职案件2538人,科级干部8人,司法人员5人,办案数量和质效在全省位居前位,她用法律之剑捍卫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从检18年,她不忘初衷,以小女子的柔弱双肩扛起千斤重担,成为怒放在反腐战线的铿锵玫瑰,先后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职业道德模范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她用承诺和行动抒写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检察官的光荣与梦想…… 

  她就是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艳,近日,李艳刚刚获评全省“十佳反贪(反渎)局长”,而此项殊荣,全省反渎条线只有三个名额,她是其中之一。 

  反渎路上,她勇做创新“先行者”,摸索创立了“六化”侦查工作法 

  先行者,首先是身体力行者。20132月,因工作出色,李艳从反贪局副局长职位调任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侦查工作一向被视为女性“禁区”,生活不规律,日夜奔波在办案一线,即便强健的男子也有扛不住的时候。作为一名女性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最前沿,这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和压力。上任不久,她就面临着两个棘手的难题。 

  2012年秋天,新闻媒体曝光一名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新浦区公安分局死亡事件。这起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件引起了最高检、省院高度关注,被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由于涉案民警光某、吕某某反侦查能力较强,突破难度大,在新浦区迟迟攻克不下。省市院领导决定将案件交给东海县院办理。临危受命,面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面对这样的僵局,李艳毫不畏惧并暗下决心:就算案件再难,我也一定要把它查清!她利用犯罪嫌疑人间互相推责的心理,决定采取“借势造势、分化瓦解”的审讯策略。她不仅从方案上总体把控,而且对涉案人员谈话亲自上。经过十多天与犯罪嫌疑人的斗智斗勇,终于攻下这一“难啃”的案件。该案规范文明执法的做法得到了省院、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江苏康润食品公司特大跨省制售“地沟油”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后,轰动全国。该案涉案销售金额达6400余万元,制售的“地沟油”流入到全国各大宾馆饭店,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健康。从制定初查方案、现场勘察、运筹侦查谋略、到完善证据,李艳都全程参与。面对质量监督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互推诿,她查阅研究了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厘清了质量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相继立案查处质监、工商工作人员3人,其中2人被判处实刑,在全县执法机关引起强烈震动 

  先行者,更是开拓者,而思想开拓显得尤为重要。李艳深知,不学习理论、不丰富思想、不提高业务能力,那么担当可能成为鲁莽,务实可能变成蛮干。办案期间,她是“拼命三郎”;办案之外,办公大楼最后熄灯的永远是她的办公室……长期一线检察工作的实践,加上日益扎实的理论功底,李艳很快就摸索自创了一套完备的侦查工作方法,线索搜集精准化、初查工作精细化、侦查方式谋略化、证据固定锁链化、强制措施灵活化、案件诉讼规范化的“六化”工作法,这也成为该院反渎工作突飞猛进的“秘密武器”。 

  2013年履职以来,李艳带领干警查办“地沟油”、“病害猪”等危害食品安全背后渎职案,“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背后渎职案,“万村千乡”、“农机补贴”等骗取国家资金背后渎职罪案件253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32人,科级干部8人,司法人员5人,在全市考评中持续保持第一。该局办理的“刘某、陈某玩忽职守案”被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优质反渎案件”。她的实践理论成果《查办社区矫正人员渎职犯罪侦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采用推广;医疗卫生领域渎职犯罪防控问题研究》被权威期刊《中国检察官》杂志采用,对相关领域渎职犯罪防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反渎路上,她甘当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 

  办案服务大局、执法保障民生”。李艳始终将其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犯罪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对于群众的举报认真对待,绝不敷衍。 

  2013年底,一名来访群众哭诉其亲属在“黑门诊”就医后死亡,死因鉴定迟迟不出,非法行医人员分文不赔。在深深为群众健康担忧的同时,李艳迅速组织人员调取近年来卫生行政处罚卷宗,将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审讯、一路查阅梳理台账,并坐镇指挥、全程参与。经过56位证人70余次谈话后,县卫生监督所3名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该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辐射效应,灌南、沭阳、常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纷纷前来学习借鉴。 

  多年的办案实践,让李艳明白“法律在本质上是对弱者的救济”常对同事们说:“犯罪嫌疑人在人格上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不仅要违法必究,也要讲人权道义。除了打击犯罪,还要修复社会关系。她充分发挥女性思维缜密的优势,尊重每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用春风化雨般的方式因势利导2015年初,在办理一起渎职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女儿正处在读高三、面临高考的关键时期,考虑到自己被检察机关立案影响到女儿升学,他的情绪十分低落。李艳从法理、情理方面入手,耐心开导。在其如实交待后,及时将其刑拘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让其重归家庭在当年6月的高考中,该犯罪嫌疑人女儿并没有受到此事影响,顺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 

  反渎路上,她是大公无私的奉献者,即便舍了“小家”,亦不悔来时路 

  2015年,是李艳人生路上的第40个年头,作为自然人,李艳和千千万万的女性一样,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扮演着女儿、母亲、妻子、儿媳等不同或者多重的角色,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她自知;2015年,也是李艳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8年,作为社会人,她是反渎局“一把手”,是反腐战线的先锋,工作上的辛劳悲欢,她亦自知。 

  如何平衡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关系?在李艳看来,既然选择了从检道路,选择了反腐事业,也就意味着选择了寂寞与清贫,选择了奉献“小我”、牺牲“小家”。 

  2015年夏天,李艳在查办相关领域渎职窝案时,年近八旬的“老检察官”父亲不慎摔伤住进医院。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李艳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可正值案件攻克的紧要关头,她怎么能够离开?了解她的丈夫安慰说:“你忙你的,老父亲就交给我吧。”李艳毅然擦掉眼泪,走进讯问室继续审讯。局里的同志劝她抽空去看望老父亲。她说:“等等吧,等案件拿下后再说吧。”没曾想,案件突破后,不仅是挖出了渎职问题,而且“拔出萝卜带出泥”,带出了多名科级干部受贿犯罪的线索。随着案件一步步的深入,战果一步步的扩展,李艳非但没能去看望父亲,反而是更加忙碌了,每天休息不到两个小时。一个月后,案件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相关人员移交反贪,这时她才匆匆赶到医院。看着打着石膏的老父亲、看着忙前忙后的丈夫,一向坚强的李艳,愧疚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样的事情,只是李艳18年从检工作经历中的一小部分。常态化的没有白天黑夜、习惯性的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经常性的照顾不上家里的老人孩子,这是李艳18年里基本不变的状态。如何处理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关系?李艳就是用这样的行动给出了答案,对家人的歉疚也始终萦绕在她的心头。好在,家人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着李艳。这也让李艳回首来时路,从不曾后悔当初的选择。 

  反渎路上,她是廉洁执法的践行者,坦坦荡荡铁面无私,两袖清风光明磊落 

  众所周知,处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前沿阵地,检察干警往往面临着各种压力和诱惑,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李艳常叮嘱下属,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检察官,就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那么简单。作为土生土长的东海人,从小到大,除了在外求学的几年,李艳其他时间的生活、工作都是在这里。毋庸讳言,几十年的水土情深,自然绕不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情世故。在办案过程中,请托找关系的、“糖衣炮弹”利诱的、威胁恐吓的、恶意攻击的,凡此种种,自然不会少。 

  在办理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时,犯罪嫌疑人的家人通过李艳要好的朋友找到她,希望李艳能网开一面,法外留情。一边是朋友情深,一边是法律无情,李艳丝毫没有让步,选择了后者。尽管做了耐心的解释说明,最后还是“得罪”了相交多年的好友。 

  “顾了情面,表面看是‘放一马’,但最终害的还是当事人,损失的更是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惧怕邪恶,又如何伸张正义,做一名称职的检察官?”18年来,面对各种诱惑和压力,李艳只要案子一上手,心里只有“事实、证据和法律”,别无其他。“清清白白为政,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成了她18年来的从检“三原则”。 

  为政者,其身正,不令自行。”李艳的身体力行也感染和激励着身边的干警。2013年以来反渎局因工作突出,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民生民利专项查办工作先进集体”;被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嘉奖;被连云港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连云港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次,多次评为优秀反渎局”、“规范执法先进集体”;被连云港共青团市委评为“全市青年文明号”;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被县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路风雨一路歌,面临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反渎工作任务,李艳仍将一直在路上,砥砺前行,持续绽放那一枝鲜艳的红玫瑰。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马佳丽)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