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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挖”线索、“聚”合力、“准”定性 海州区检察院横向布局、纵深推进开创反洗钱工作新局面
2020-07-23 09:11:00  来源: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海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的工作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积极转变观念,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惩治力度,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起诉洗钱犯罪2件2人。近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北地区首起洗钱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该案的成功起诉并获有罪判决,推动了反洗钱工作的有力开展,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作出了检察贡献,开创了苏北地区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

  一、部门联动、密切协作,建立反洗钱合作机制。为更好地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海州区检察院主动与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海州区法院等单位衔接沟通,三次召开联席会议,在深入研讨洗钱案件办理疑难症结、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全面合作机制。确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协商会议制度,建立了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机制,明确了各方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点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对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加强反洗钱监管,有效发现、移送有价值的洗钱线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立案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为纵深推动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充分研判、集中排查,深挖洗钱犯罪案件线索。海州区检察院主动与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海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协调联系,组织精干力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重点案件进行集中快速研判,经逐案会商分析,深挖成案可能性较大的洗钱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凝聚惩治洗钱犯罪合力。对于公安机关立案的涉嫌洗钱犯罪案件,海州区检察院均提前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取证和定性情况进行论证分析,就案件中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洗钱犯罪侦查方向提出具体、翔实的引导侦查意见,同时与法院主动沟通,就洗钱犯罪相关证据问题研讨交流,为后期起诉工作做好准备,确保办案质效。

  四、依法审查、自行补查,精准把握案件定性。洗钱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海州区检察院围绕洗钱犯罪主观明知、犯罪所得“合法化”认定、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区分、洗钱罪与上游犯罪共犯界定等认定重点和争议焦点,全面客观分析证据,同时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完善证据体系。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