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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 | 助力“事实孤儿”享受国家救助
2019-07-18 08:31: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我已经70多岁了,老了,我就是放心不下我的孙子、孙女,孙子才12岁,孙女也才10岁,要是我哪天‘走了’,剩下这两孩子该怎么活啊!现在有了国家抚养,我也算放心了。”

  日前,家住灌云县小伊乡的小强、小红(化名)兄妹俩领到2400元的孤儿养育金,享受到了国家监护,兄妹俩的奶奶专程来到县检察院,送来了“执法为民守初心,扶孤助困解民忧”的锦旗,表达一份感激之情。

  2018年6月,灌云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专项清理排查。

  “第一次到他们家看到的是满墙的奖状,让人印象深刻,我见过很多类似的家庭,一般的孩子很容易自暴自弃,兄妹俩能健康成长尤为可贵!”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玉荣回忆起当初调查时的情形说道。

  小强、小红兄妹俩的父亲在2012年的一场车祸中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因无人照顾而走失,苦苦找寻了六七年仍音讯杳无,奶孙三人靠奶奶做散工以及孩子的低保艰难度日,疾病缠身的奶奶时时担心撑不到将孩子拉扯大的那一天。

  在确定兄妹俩符合“事实孤儿”的条件后,灌云县检察院决定帮助这对不幸的兄妹。

  “帮助兄妹俩要有长远的计划,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支持起诉宣告监护人失踪的方式,帮助他们享受政策关爱。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可以支持兄妹二人起诉宣告其母亲失踪,让其符合孤儿的相关条件,以便进一步对其帮扶。”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杰表示。

  随后,未检部门与县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沟通,帮助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期间,王玉荣、李杰两位检察官多次看望兄妹俩,进行谈心交流,辅导学习,慢慢地得到了兄妹俩的认可和接纳,被亲切的称为“检察官妈妈”。

  2019年1月,小强、小红兄妹俩就其母亲宣告失踪一案向灌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向灌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于4月22日开庭,当庭宣告兄妹俩的母亲汪某失踪。

  为让兄妹俩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院未检部门持续跟踪、督促相关部门的办理进度,同时积极协调学校减免兄妹俩学杂费用,并确认每人1200元的生活费补贴于7月1日打进奶奶的账户。

  作为我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两名“事实孤儿”享受国家孤儿福利、改善生活生存条件提供有效司法保护,也是我市首例支持“事实孤儿”起诉案件。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