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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 | 深耕未成年人保护结硕果
2019-04-18 08:37: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灌云县是苏北经济洼地,但灌云检察院的未成年保护工作却是全国、全省的“标杆”和“示范”。此项涉及千家万户、政治性较强的“检察业务”一直是灌云县检察院聚力深耕的园地,他们都有哪些可供学习借鉴的做法?请关注本篇报道。

  走进灌云县检察院,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的“你的样子就是孩子的未来”家庭教育公益短片引人注目,同时该片在全县各乡镇同步展播。

  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市院党组打造国家级维权岗的要求,积极践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责任,建立多项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维权,先后开展法律实践活动70余场次,参加中小学生达4万余人,不起诉未成年人经帮教回归社会38人,回归校园8人,无一人再犯罪,针对未成年人身、校园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职能部门开展涉未清查行动4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明显,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1.4%。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等10余项表彰。

  年仅17岁的小贺在一场聚众斗殴后,被公安机关移送灌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审查此案时认为,小贺作案时系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意见反映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轻微。如果起诉,即使被判处缓刑,“罪犯”的标签或将改变其命运。经报请检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检察官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止,该院从有利于涉罪少年回归社会的角度出发,将小贺纳入未检的帮教范围,并在考验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处理。小贺顺利被江西工程学院录取后,还利用假期,赴北京考取了中级全能私人健身教练证书。小贺表示:“我利用暑假考了私人健身教练证书,想在这方面发展。我希望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面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的情况,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犯罪预防暨道德法治教育,成为摆在该院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灌云县检察院积极实施以一个工作室+青苹果法治乐园、青苹果法治公园、青苹果法治在线为核心内容的“1+3”工作模式,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五项工作职能,促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教育暨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未检工作在制度建设、权益保护、锻造品牌、理论实践相结合等方面的层次。

  “法治教育要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才能发挥作用,简单的‘我说你听’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孩子们的需求了。”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介绍,该院不断创新方法,认真烹饪切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治大餐”。去年以来,该院根据省、市院开展“护苗行动”活动的部署,建立主阵地、当好生力军,组织精兵强将走进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活动20多次。

  该院依托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灌云县青苹果法治乐园,开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第二课堂,有效实现法治教育经常化、普及化。相关法治教育工作先后获得省成长护航工程示范项目、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等称号。

  自去年2月最高检出台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见以来,该院将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列为创新试点,创设“1+10+1”多维立体救助平台,构建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援助”四位一体的司法救助体系,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综合多元帮扶深度融合,并出台《灌云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专业化办理制度,确保不漏救一案。

  目前,灌云县检察院已先后为18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发放救助金23.3万元,落实2.6万元教育扶贫资金,综合运用包括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入学、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元化救助,取得了良好效果。

  “县检察院在关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充分展示了我县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和司法担当。”灌云县县长朱兴波在该院报送的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