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至15日,灌南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连续四天派警保障和协助省纪委、县监委和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组借用我院办案工作区办案,圆满完成警务执勤和安全保障任务。
9月12日17时许,灌南县院法警大队接到院领导指令,要求派警配合协助省纪委、县监委和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组借用我院办案工作区办案,对涉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女、43岁)执行监视居住。受领任务后,法警大队制定《执勤人员排班表》,及时派遣执勤司法警察到位,事先仔细对的讯问场所认真查看设备的安全状况,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携带物品进行了安检和扣押,由聘请人民医院医生对其身体情况进行仪器测量和检查,按照执勤规范要求,执勤法警在《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使用登记,将法律文书上传平台,然后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带至讯问室讯问,提出在讯问时注意事项和要求,在执勤中对讯问环节和人员进出状况进行及时认真监控,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意外情况发生。于15日上午9时许,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工作结束,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安全离开办案工作区,就此联合办案组工作顺利完成。在四天的协助办案任务过程中,执勤法警全部按照警务管理平台工作流程的规范要求进行,执勤法警严格执行排班、按时到岗、认真履职、尽心尽职,全力配合联合办案组工作,保证了协助办案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了履职服务和警务保障任务,受到了省纪委联合办案组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