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公诉处“三到”法 抓好书记员管理工作
2018-07-11 09:28:00  来源:

 为提高部门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切实增强部门凝聚力,及时掌握书记员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关心好、培养好书记员,市院公诉处采取职责到手、人员到组、管理到位“三到”工作法开展书记员管理工作。

一是职责到手。市院公诉处制订出台《连云港市院公诉处书记员工作职责》,要求书记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安排。经广泛征求意见,将书记员职责划分为收案、阅卷审查、出庭、裁判结果审查、归档五个环节,明确各环节应承担的职责,印发给每位书记员,人手一份,按步履职。 

二是人员到组。将书记员分别安排到各专业化办案组,与本组人员在同一办公室内办公,由组长直接调配管理,辅助完成本组内办案和事务处理工作。对于公共事务分工之外的跨组借用,由组长之间协调,经处长同意后,安排组外工作,由组长对书记员工作去向负责。 

三是管理到位。公诉处书记员统一参加公诉处会议,支部会议和处内各项活动。处长定期召集书记员座谈,强调岗位职责纪律,根据每人手头工作近况,科学调配公共事务分工,了解书记员同志个人思想动态,对发现的思想顾虑和生活困难予以帮扶,将书记员作为公诉集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做好管理工作。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