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院:对一起涉嫌妨害作证案件开展立案监督
2018-07-06 08:50:00  来源:

   近日,海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强奸案件期间,发现一起涉嫌妨害作证案件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初步查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秦某某(男,16岁)、其三叔秦某甲(男,28岁)强奸案时发现,秦某某法定代理人秦某乙(男,36岁)、其二叔秦某丙(男, 32岁)自该强奸案被立案后,为包庇、掩饰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活动期间,通过多种方式指使该案被害人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其他证人作伪证等。 

  海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秦某乙、秦某丙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可能涉嫌妨害作证罪。该院遂于2018年6月15日向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发送《要求不立案理由说明书》,该局接到文书后于同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