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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连云港市院立足检察职能紧贴中心大局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11-12 09:14: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推进连云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连云港。7月6日,连云港市检察院制定《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十条,主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等十个方面积极参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问:出台《实施意见》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答:《实施意见》立足“四大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实施的“精神传销”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开展网络空间专项治理,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依法监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超期限审理、违法保全等违法情形;依法开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以“精准化”办案促进依法行政。

  《实施意见》重点加强海洋、森林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文物保护;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工作机制落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模式;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等制度的实施;开展“法治阳光、护苗成长”活动;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宣讲“全覆盖、全辐射”;加快推进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落实。

  问:《实施意见》如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答:《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促进社会风险防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立足刑事和解职能助力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做到简案快办,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钝化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是立足司法救助职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大对涉案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司法救助力度;促进司法救助与多元主体联合救助有效衔接,构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救助制度体系。

  三是立足检察建议制发助力促进社会风险防控。通过制发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堵塞制度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定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对重点风险隐患进行动态跟踪研判,深挖问题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找准对策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开展源头治理。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工作机制?

  答:《实施意见》完善了工作机制,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治理。

  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重点围绕“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提供检察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制度,立足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立足司法办案,督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执法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形成预防、打击、治理合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让民法典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植根群众内心;全面开展检察法治宣传工作,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需求。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