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家了”
2018-01-11 10: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何丹

   “铃铃铃……”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午后办公室的宁静,我接起电话。

  “是检察院吗?我是小鹏的妈妈,小鹏到家了。谢谢你们!”听到小鹏妈妈因开心而哽咽的话语,我不禁露出了微笑。

  小鹏今年17岁,去年从甘肃来到长沙打工,因偷拿了同事的手机,被立案追究。

  2017年10月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时,长沙气温骤降,在看守所提审时,我注意到,小鹏只着一身单衣单裤,光着脚,连袜子也没有,这让我的心揪了起来。回来后,我把他的情况告诉同事们,大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给小鹏捐衣捐物。

  小鹏的家人为什么不给他寄些衣物呢?带着疑问,我拨通了小鹏妈妈的电话。电话里,小鹏妈妈哭着向我诉说家里的情况:他们家位于甘肃一个极其偏远的农村,小鹏爸爸一年前被强制戒毒,至今未从戒毒所里出来。小鹏不甘忍受周围人异样目光,离家到外地打工,家中只剩下不满5岁的女儿和从未出过村子的自己。之前也接到过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但家中贫困,自己又和外面接触很少,连东西都不会寄,只能在家流泪。

  “求求你,帮帮我孩子。他回家我一定好好管教,不会再让他犯法了。”她的哭诉,让我心里五味杂陈,久久不能平静。

  未成年人开庭需要法定代理人出庭,我问小鹏妈妈是否有亲友在湖南,她给我提供了一个很久没联系的远方亲戚的信息。通过多方寻找,我终于联系上这位远亲。庭审时,他来到法庭。

  最终,小鹏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17年11月23日,他刑满释放。11月25日,我接到了他的求助电话:“阿姨,我的身份证丢了,没法买车票。”

  “别着急,我来帮你想办法。”我马上联系警方,为小鹏出具了临时身份证明,帮他顺利买到回老家的车票。

  现在,小鹏到家了,我也放心了。有道是“鸟倦飞而归林”,家,永远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希望小鹏能明白这个道理,走好今后的人生路,不再让家人担忧。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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