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骞是1999年6月调到我们县检察院的,当时她被分配到反贪局任书记员。这份工作,傅骞是地地道道的“门外汉”。她硬是凭着一股子韧劲,学中干,干中学,仅用9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从一名法律专业的外行到市级优秀书记员的华丽转身,这在我们黑河市被传为佳话。
2010年6月,院公诉科的内勤考到了外地。考虑到傅骞的素质能力,院党组决定把她调到公诉部门。虽然十分舍不得离开热爱的自侦工作,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公诉科。由于爱琢磨,她总结出的“234公诉台账填报法”,在全省范围得到推广。她创造性地探索出了很多关于公诉内勤规范管理的办法,也正因此,她作为基层院的代表被抽调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公诉处参与了《黑龙江省公诉内勤工作规范》的制定。
2012年,反贪局办理一起贪污案件,涉案账册装了足足有24个纸箱,查账的工作量可想而知。院里又把懂财务知识的傅骞调回反贪局。傅骞不放心才带了几个月的新徒弟,卷宗材料、台账报表、相关文书、技术设备等等,一样一样交代了又交代,安排了又安排,嘱咐了又嘱咐,再三强调有什么问题随时给她打电话,才回到反贪局报到。
“已经够细的了,差不多得了,别再往细里抠了。”在同事们的眼里,傅骞那种认真、细致劲儿是出了名的。
“既然干就尽力干好,现在多用一点时间,就会为以后省去很多时间和麻烦。”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参加工作19年来,无论是在反贪、公诉、政研哪个科室,无论是从事内勤、书记员、科员哪个岗位,她都把自己那股细致劲儿发挥得“淋漓尽致”。
2013年3月,院里争创省级检察文化示范院,又适逢“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活动进入攻坚决胜阶段,急需擅长文字综合的人提炼总结相关经验做法撰写材料,党组准备把傅骞从反贪局调到政研室工作。征求意见时,局长不干了,他说这反贪培养一个优秀的人才多不容易,怎么说调又给我们调走了呢?最后这件事,被傅骞“我服从组织分配”的一句话就敲定了。这样,她又到了政研室。2013年10月,傅骞撰写的《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文被黑龙江省法学会评为年度调研银奖文章。她参与撰写的《自行侦查让盗伐林木案件水落石出》案例被评为全省经典案例。
2014年1月,黑河市在哈尔滨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医药系统专案,因为涉案嫌疑人很多为女性,需要懂侦查业务的女同志参与,傅骞再次被调回了反贪局。老话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句话就像给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