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的日子
2017-11-24 10:08:00  来源:检察日报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中学毕业后分配到县检察院工作。当时,检察机关刚恢复重建不久,全院十几个人,只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各项业务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人们了解检察院,还是从电影《检察官》开始的。

  那是第一天上班,我和同时到院的小武一起到检察长办公室报到。检察长王春起亲切和蔼,我们一进门,他就笑呵呵地说:“欢迎你们来检察院工作啊,在这里上班可比其他单位要求严格,以后在大街上碰到打架、闹事的,就得一个箭步冲上去,可不能站在边上看热闹。”这句话,令我到现在依然记忆深刻。

  我被安排在办公室工作。那时年龄小,穿上佩戴着国徽、红色肩章的制式检服,感觉既崇高又神气。单位当时配发的枪是一把旧得掉了漆的德国撸子,但保养得很好,隔几天我就拆卸开擦拭打油,再用红绸子布包起来,每天都挎在腰间。

  当时因检察院是新建单位,工作人员多从其他部门调入,也有军转干部或从社会招录的,普遍缺乏政法工作经历,大家边学边干。那时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干部学历不高,在县城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寥寥无几,就连中专毕业生也不多,而且多是学习农机、师范专业的。

  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各行各业都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新的活力。全社会的学习氛围非常浓厚,在职干部职工纷纷报考各类函授大学。平时院里业务工作不多,上班时大家趴在桌子上学习寄来的函授书籍,学的多是法律专业。在相互鼓励、比学赶帮中,学习的效果就在研究案子、开会发言上体现出来,很多人逐渐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研究案子时,大家都会提前了解案情,精心准备。当时院里就十几个人,又刚接手公安机关报捕、起诉的案卷,自侦案件很少。所以,每当研究案件,全院都参加,人人说意见。

  检察长王春起是老干部,原是公安局教导员(现称政委),性格豁达,总是能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说清大道理。

  记得曾有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夜间翻墙入院,偷了本村20多户村民家中的60多只鸡,然后去集上卖掉获利。当时不少同志认为,虽然偷的户数多,但数额不大,并且嫌疑人能如实供述犯罪经过,认罪态度好,可以不予批捕,转其他处理。但王检认为,此案虽然数额不大,但老百姓最反感下院子、偷东西,给村民带来恐慌,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如果不捕,群众会有意见,还会放纵这种不劳而获、祸害百姓的行为,对本人也起不到惩戒教育作用。这个观点对我影响很大。

  那时候的县机电厂,全厂五六百人,年轻人多。一些职工法制观念淡薄,一度犯罪率较高,再加上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内盗、外盗时有发生。

  我们进驻该厂后,认真调查分析发案多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建立治安防范组织,成立护厂巡逻队,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在仓库、财会室安装报警器和护栏,加高了厂区围墙。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遵纪守法光荣班组”“遵纪守法好工人”等竞赛评比活动。经过我们的努力,该厂面貌焕然一新。

  1984年初,我参加了全省检察系统表彰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我又被评选为出席第二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先进个人代表。那次群英盛会,我还在人民大会堂见到了很多国家领导人。

  几十年过去了,虽然工作单位几经调整,但依然初心不改,无怨无悔。我一直认为,做政法工作是自己最好的职业选择。

  编辑:王强